五、免筆試與加分政策
1. 免筆試政策
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未經補考,成績已達4C1合格,且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報名頁面在線提交“免筆試申請”(報考藝術類專業的美術類考生不可以申請免筆試),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考生可免筆試,但須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優先錄取且滿足第一專業):
(1)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中有2B(含)以上。
(2)高中階段獲得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含)以上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等大賽一等獎、二等獎的考生。
(3)高中階段獲得縣(市)級(含)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
(4)校長推薦生。該生具備優秀的綜合素質或明顯的科技特長,同時須向我院招生就業處提供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字確認的《免筆試申請表》(表格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網內下載)。
注:申請免筆試的考生須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3月29日當天交我院招生就業處審核,免筆試考生不用申請參加特長生加試。
2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錄取時在考生總分的基礎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第1至第3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加3分。
(2)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5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10分。
(3)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加分: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績,等級為A的每科加10分,等級為B的每科加5分。
(4)報名參加藝術、體育類特長生加試的考生,根據考核成績,錄取時按兩個等級分別加10分、5分。獲得加分的考生控制在參加加試人數的10%以內。
注:申請加分的考生須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3月29日當天交我院招生就業處審核,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不需考生提供。
六、錄取
1.劃線原則
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考核總成績確定,考核總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2.錄取原則
(1)總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考核總成績同分的考生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順序依次排序;報考藝術類專業的美術類考生單獨錄??;免筆試考生單獨錄取。
(2)錄取要求:所有考生須參加高考體檢且體檢結果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否則不予錄取。
七、日程安排
時間 | 具體安排 |
3月22日—28日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免筆試考生名單 |
3月29日 | 到學院招生就業處報到,領取準考證 |
3月30日 | 文化基礎考試、綜合素質測試、特長生加試、面試 |
4月2日—8日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政策加分考生名單 |
4月10日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考核總成績并公布錄取分數線 |
4月11日—20日 | 考生錄取信息確認 |
4月30日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預錄取名單,并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0日 | 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省批準錄取的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
八、領導與監督機制
1. 學院專門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
2. 考生應講究誠信,珍惜機會,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3.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九、相關事宜
1. 按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參加我院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得參加2015年6月的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2. 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雙證參加我院的考核。
十、聯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海陵區鳳凰東路8號——江蘇農牧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教學C樓2樓)
郵政編碼:225300
學院網址:www.jsahvc.edu.cn 電子郵箱:jsmyzb@sina.com
聯系人:姜老師、黃老師(電話:0523-86158999) 吳老師、周老師(電話:0523-86158666) 倪老師、戴老師(電話兼傳真:0523-86356530)
十一、其他
本簡章由江蘇農牧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創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