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只要外省籍務工人員和隨遷子女符合第三條“3個有”(即有就讀經歷、有合法穩定住所、有合法穩定職業)的規定,隨遷子女就可以在海南報名參加高考,取得在海南報考省內高職高專學校的資格。這一規定門檻較低,可以使絕大多數外省籍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都能夠在海南省取得參加高考的資格,并且可以在海南省就讀高職高專學校。
如果務工人員和隨遷子女符合第二條“3個3”(即3年學籍、3年居住、3年社保)的規定,隨遷子女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高考,報考在海南省本科第三批錄取的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學校,以及省內外的高職高專學校。
如果務工人員和隨遷子女符合第一條“3個6”(即6年學籍、6年居住、6年社保)的規定,隨遷子女不僅可以在海南省參加高考,而且還可以取得不限報資格,與有海南省戶籍并符合《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定》第三條規定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報考在海南省各批次錄取的所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