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復試科目
① 音樂學: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聲樂演唱(50分)、舞蹈表演(50分)。
② 音樂表演(聲樂):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聲樂演唱(100分)。
③ 音樂表演(器樂):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器樂演奏(100分)。
④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和基礎和聲(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音樂創作(100分)。
3. 加試時間
1)初試
拉薩考區:2015年1月1日至2日
昌都考區:2015年1月7日
2)復試
拉薩考區:2015年1月3日至4日
昌都考區:2015年1月8日至9日
4. 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音樂學類專業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5. 參加考試時,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注:【音樂學類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1】
(三)舞蹈學類
1. 加試地點
拉薩考區: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昌都考區:昌都地區第一高級中學。
2. 加試科目:舞蹈學類科目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2米以上。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300分,21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為最后成績,總分300分。
1)初試科目
面試(身高測量、目測外形60分、語言表達30分)
基本條件測試(柔韌測試75分、彈跳測試60分、旋轉測試75分)
2). 復試科目
藝術素質(歌曲演唱30分、舞蹈動作模仿30分、即興表演60分)
專業能力(技巧組合展示90分、藝術表現力90分<舞蹈表演,3分鐘內,自備光盤伴奏樂>)
3. 加試時間
1)初試
拉薩考區:2015年1月1日至2日
昌都考區:2015年1月7日
2)復試
拉薩考區:2015年1月3日至4日
昌都考區:2015年1月8日至9日
4. 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舞蹈學類初試加試費100元/人,復試加試費60元/人。
5.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代舞鞋。
注:【舞蹈學類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2】
五、 成績公布
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加試統一考試成績于2015年1月25日左右發布,考生持專業加試準考證到報名點領取專業加試成績單。
六、違規違紀處理
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加試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否則,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將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七、保障措施
各地區(市)招生辦務必盡快將該通知轉發本地區(市)所轄學校,并督促做好宣傳工作。
自治區招生辦地址:拉薩市藏大東路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郵政編碼:850000,電話(兼傳真):0891-6322440,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學招生辦電話: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地區招生辦電話: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附件:
1、2015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音樂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
2、2015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舞蹈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