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學費將按統一標準收取,不再“各自為政”。昨日,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發布新標準。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10000元。全日制各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12000元。各高??筛鶕煌瑢I、學科特點、培養成本等因素,在上述標準范圍內,提出各專業學位學費,但標準的具體意見,需報省物價、財政、教育主管部門核定后執行。
據悉,新標準是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2014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研究生仍執行原收費政策。
新標準還規定:“各高校除按規定收取研究生學費外,不允許收取論文答辯費等與研究生學習有關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