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單獨招生的高校自主性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機制,結合學院開展單獨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 2014 年擬面向江蘇省普通高中試行 “中學校長推薦制”錄取方式。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推薦中學范圍
三星級及以上的江蘇省內普通高中。
二、推薦資質的申請與認定
1 、校長須以中學名義在單招報名結束( 1 月 20 日)前向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提交《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中學校長推薦制”申請表》(可傳真到 025-86176875 )。
2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對遞交申請的中學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中學,即獲得 2014 年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中學校長推薦”的資質,并按學校的性質給予一定的推薦名額。
3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將在中學資格審核、名額分配等環節中根據往年單獨招生中學考生的錄取情況,加大對生源匹配情況良好的中學的傾斜力度,加強與優質生源學校的合作,選拔有高職培養潛力的優秀學生。
三、被推薦的學生條件
1 、應屆高中畢業生;
2 、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良好,具備職業技能發展潛能;
3 、遵守社會公德,社會責任感強;
4 、要求學業水平測試達到 2B2C 及以上。若特長或技能特別突出者,報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以適當放低學業成績要求。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薦:
1 、有不良記錄;
2 、考試作弊、受到處分者;
3 、違反法律法紀受到公安機關處理者。
四、實施要求
學校遴選過程應當具備以下程序:
1 、制訂本校“中學校長推薦制”的實施方案并在學校公布,同時報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2 、公開接受全校符合條件學生報名;
3 、最終確定的推薦名單與推薦理由在學校公示;
4 、遴選過程公開、透明,接受廣大師生監督;
5 、被推薦考生填寫文化聯測免考申請表,由中學校長親筆簽名并寫明推薦理由,推薦理由要明確、具體、個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
五、錄取辦法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根據中學推薦情況,對學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確認,獲得推薦的學生免文化測試,學院進行統一面試,通過面試的考生名單將在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網站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審批通過后原則上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取。有異議的人員將重新會同推薦中學,重新審核。
六、違規處理
1 、具備推薦資質的中學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高度負責的態度推薦學生,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查實,暫停該中學推薦資格二年。
2 、獲得推薦的學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資格的,將取消其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七、附則
1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 、本《方案》如與江蘇省考試院 2014 年高職單獨招生規定沖突,以考試院文件規定為準。
八、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南京市江寧大學城格致路 309 號
郵政編碼: 211170
招辦咨詢電話: 400-828-1150 , 025-86176333
傳真: 025-86176875
聯系人 : 朱老師、秦老師
學院網址: http://www.jmi.edu.cn
學院招生網址: http://zs.jm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