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考試
第十三條 考生報到具體信息如下:
一、報到時間:2014年3月15日8︰00-12︰00。
二、報到地點:湖州師范學院東校區創新創業樓一樓學生服務大廳。
第十四條 報考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具體信息如下:
一、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3月15日下午 筆試。
2014年3月16日 面試。
地點:湖州師范學院(湖州學士路1號)。
二、測試內容
1.筆試: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則組織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5倍,則不進行筆試,所有考生直接進行面試。
2.面試:具體內容為(1)儀態儀表;(2)口頭表達;(3)書面表達。
三、成績評定: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
第十五條 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湖州師范學院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七章 錄取
第十六條 湖州師范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錄取辦法如下:
一、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所有其他專業學生進校后原則上只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二、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精神執行。
四、入圍考生須參加2014年高考二類科目組考試。在填報志愿時,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然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面試成績×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五、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湖州師范學院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若出現弄虛作假現象,湖州師范學院將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八章 咨詢
第十七條 湖州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具體咨詢信息如下:
聯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學士路1號 郵編:313000
聯系電話:0572-2322001 0572-2321128(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hutc.zj.cn
招生網址:http://zsw.hutc.zj.cn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2014年招生計劃及專業介紹等其他信息詳見湖州師范學院招生網。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湖州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