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人登錄浙江工商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haoban.zjsu.edu.cn/listswyt.asp?boardid=81),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
2.材料遞交: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工商大學招生辦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 ,郵編:31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申請材料寄到情況,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浙江工商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③身份證復印件;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⑤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
⑥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手寫或打印均可)。
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并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
五、選拔程序
1.書面評審:學校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競賽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6倍。
2.綜合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以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專業素養、專業潛質以及綜合素質,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由五位專家獨立評價,面試全程錄音、錄像。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4年高考一類科目組的考試。其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將浙江工商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2.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綜合素質評價等第有P等以下者不予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計分科目不含自選綜合科目)。
3.專業投檔辦法:按進檔考生“綜合成績”進行投檔,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已滿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4.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七、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2月24日至3月4日下午16:00;
2.材料郵寄時間: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4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書面評審結果查詢及綜合測試通知書打印時間:3月22日起;
4.學校綜合測試時間:2014年3月29日至3月30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5.入圍考生名單公示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2014年4月9日起。
八、收費標準
通過書面評審并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 郵編:310018
聯系部門:浙江工商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1-28877229、28877228(傳真)
招生網址:http://zhaoban.zjsu.edu.cn
電子郵箱:zhaoban@mail.zjsu.edu.cn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網址:http://zhaoban.zjsu.edu.cn
十、其他
1.學校成立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嚴格按照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相關要求,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 0571-28877065
3.考生提供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申請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忌谥袑W應當對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