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試
1.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準考證》。《準考證》正反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須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初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9日進行)具體以教育部規定為準。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15年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西醫綜合、中醫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律碩士聯考的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題。
五、復試
1.初試成績滿足我校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統一安排在東南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屆時見網上通知。復試內容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測試。復試方式將采取筆試、面試及實際操作等。專業知識筆試覆蓋范圍參見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等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考試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3.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除外),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后,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報考專業本科階段主干課程的加試,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科目及要求請直接與報考的院(系)聯系,加試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
4.資格審查。我校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復試資格并不得進行調劑,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六、錄取
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據《東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和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綜合考察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類別碩士生,須調檔審查合格后,發給錄取通知書;擬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碩士生需在錄取前簽訂相應協議書。正式錄取通知書將于2015年6月發放,錄取新生于2015年秋季入學。
七、其他說明
1. 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的規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同時設立獎助學金用于支持學生完成學業。
2. 我校2015年招生目錄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數”為參考計劃,包含擬接收校內外推免生計劃,實際招生計劃將根據生源情況予以適當減少或增加。各專業招生人數由相關院(系)根據實際招考情況確定。我校各招生專業近幾年的復試分數線和報考錄取情況統計可參見研招辦主頁“歷史數據”。
3. 招生目錄中學科代碼第五位為“Z”表示一級學科下自主設置的二級學科。
4. 我校碩士生培養年限一般為2—3年。
5. 我校不組織單獨考試;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
6.若發現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7. 若2015招生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予以公布。
八、信息查詢、聯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關信息將及時公布在東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seu.edu.cn),請考生密切關注。
聯系電話:025-83792452 傳 真:025-83792583
電子郵件:yzb@seu.edu.cn 郵政編碼:210096
地 址:南京市四牌樓2號東南大學逸夫建筑館二樓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