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2015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文、藝術理2類??祁惔a為藝術文3,藝術理7。
根據藝術類專業屬性不同,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舞蹈類、攝影類、播音主持類、文學編導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空乘類、其它類共11個專業類別。考生報名填寫《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個人基本信息項目表》時,應選擇專業類別。報名信息確認后發給《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及專業測試報考證》(簡稱《報考證》)。
(二)編制招生計劃時,駐魯以外的29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駐魯以外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來源計劃)。除上述情況外,駐魯以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駐魯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疲I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和招生。
美術類專業必須注明使用我省統考成績還是使用??汲煽儭?/p>
招生院校藝術文、藝術理兼收的同一專業,要編2個專業代號并分列招生計劃,且必須在其藝術類招生章程中明確說明錄取原則。
二、專業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考試
1.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管理,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以下簡稱市招考辦)承辦,有關高校負責評卷。
2.考試科目:造型基礎、色彩基礎。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3.考生的考場號、座位號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隨機編排,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將編排信息發至市招考辦。
《準考證》由市招考辦發給考生本人。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到市招考辦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考試時間:2015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造型基礎;下午2:00—5:00色彩基礎。
5.評卷。山東藝術學院承擔造型基礎科目、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承擔色彩基礎科目的評卷工作。
6.劃定分數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生源及招生計劃情況劃定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考試本、??坪细穹謹稻€。2015年1月25日后考生可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成績。
7.統考成績的使用。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可在我省統考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術類高職(???專業均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糩經教育部批準可以組織高職(??疲I??嫉脑盒3鈃;其他省屬本科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因特殊原因需進行??嫉?,必須經我省批準。
未達到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迹词箞竺麉⒓恿诵??,我省也不承認其校考成績。
省統考成績和??汲煽儾荒芡ㄓ谩J〗y考成績適用于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汲煽冎荒苡糜诒拘?。
(二)非美術類專業考試
1.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2015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2.考生持身份證、《報考證》、院校準考證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3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3.普通高校非美術類高職(??疲I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要求認可本校本科同類專業合格成績的院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并在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時詳細說明。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疲I,必須經我省批準后方可安排專業考試。
4.各有關高校2015年藝術類招生專業,須嚴格按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藝術類專業目錄執行??墒谟杷囆g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可按文理類招生,如有關高校有專業要求,也可進行專業測試,須隨本校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進行錄取,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
5.省內院校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由招生院校獨立或聯合進行。考試時間定于2015年2月27日至3月13日,各招生院校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本校的考試時間。
全省考生報名結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網上上傳全省藝術類考生基本信息,各招生院??上蚴〗逃猩荚囋盒畔⒐芾硖幩魅∶艽a下載有關信息。聯系電話:0531-81916046。
(三)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考點考試
1.2015年我省在濟南、青島、淄博、濰坊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凡經批準在我省進行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只能選擇上述1個統設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招生院校必須按《關于2015年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與招生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與承辦市招考辦簽訂專業測試協議,報送、復核、確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信息。協議的內容要具體,責任要明確,專業考試信息要準確、完備,測試專業必須經教育部批準,并與教育部審核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一致。
2. 2015年省外院校來我省進行藝術類專業考試一律使用我省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忌勺孕械顷懯〗逃猩荚囋壕W站(網址:http://wsbm.sdzk.gov.cn/art)進行報名、繳費,開始時間為2015年2月2日,截止時間為所報考院校開考前2天,春節期間(2015年2月11日—24日)網報系統關閉??荚嚽耙惶煜螺d打印??紲士甲C。網報辦法詳見報名網站。
3.考試時間為2015年2月27日至3月13日。各院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安排專業考試。
4.省外院校在我省考點進行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領導,考點所在市招考辦承辦。各承辦市要按照《2015年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在魯進行專業考試管理細則》的要求,加強考試管理,嚴格考試程序,嚴肅考風考紀。
5.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經批準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發放密鑰文件(即密碼),沒有取得密鑰的院校不能在我省組織專業考試。各院校要做好密鑰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擔。來我省考點主持考試的招生院校工作人員,要攜帶學校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及我省發給的密鑰作為有效憑證。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員來我省考點組織考試的,一律不予接待。
6.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過程中,院校編制考試信息、考生報名、安排考場、打印院校準考證等環節,一律使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開發的程序軟件。承辦市招考辦在每個招生院??荚嚱Y束后,將專業試卷裝包、密封后交招生院校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參加該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信息。
7.考試期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派檢查組進行檢查。
(四)發放合格證
各??颊猩盒T诳荚嚰霸u卷結束后,按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發放《2015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各學校要在《合格證》中明確注明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排名,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發送給考生,同時通過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合格證》中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教育部高校招生來源計劃數據庫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五)報送合格考生庫
1.省內院校于2015年5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6月5日前,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以下簡稱《數據庫結構》)格式,以WEB方式將合格考生專業成績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信息管理處(《數據庫結構》、網址、密碼等另行通知)。各高校上報的數據庫里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教育部高校招生來源計劃數據庫里的一致。
2.各招生院校報送的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必須符合要求,否則系統將拒絕接收。報送專業成績時要注意:一是報送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報送招生計劃時的一致;二是考生成績可在幾個專業通用時,每個專業都要有該考生的成績記錄。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關聯專業成績投檔,對因招生院校報送數據不及時或內容不準確而影響了考生投檔或錄取的情況,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3.對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進行了專業考試的院校,考試合格考生成績可隨藝術類專業合格成績一并報送。
(六)報送考試情況表
1.專業考試過程中,各承辦市招考辦和省內各招生院校要將當天的考試情況表(有關要求另行通知)以電子郵件或文本傳真方式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郵箱:e37_pzek2@sdzs.gov.cn,自動傳真:0531-86162748)。
2.專業測試結束一周內,各承辦市及省內高校要將《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場違規記錄表》(見附件1)、《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作弊材料、工具暫扣單》(見附件2)、加蓋市招考辦或學校公章的違規考生信息登記表及電子版,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監察室(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515室,郵編:250011,電話:0531-86162757,郵箱:jj@sdzs.gov.cn)。
(七)考試安全
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期間,統設考點承辦市及各招生院校要制定詳細的安全保障工作預案,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確??荚嚬ぷ黜樌M行;報名和考試地點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的場所。考生數量大且集中的院校,要認真研究考試管理和考場設置問題,避免考生過于集中。
三、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要在2015年1月20日前向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提供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須郵寄正式文本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件,郵箱:e37_pzek2@sdzs.gov.cn,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402室,郵編:250011)。其內容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名稱、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并通過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各招生院校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