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地區偵查理論與實務研究中心”是由甘肅省教育廳批準的省級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本研究中心以偵查學理論與實務的前沿問題、重大理論、現實問題為研究重點,以省內乃至西部地區本領域內領先水平的研究團隊為主體,以重大系列研究課題為紐帶,以創建西部地區領先、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偵查學理論與實務研究中心為戰略目標,經過三年努力,建成高水平、開放式、有特色的研究基地。中心以人才隊伍建設為基礎,加強內部管理,強化運行機制,打造一支優秀學術團隊,使研究中心真正成為西部地區乃至全國知名的公安理論與實務研究中心、學術交流中心。
一、研究方向簡介
研究方向之一:西北民族地區犯罪與偵查理論研究
簡介:西北民族地區犯罪與偵查理論研究始于上世紀90年代,經過20多年的不斷發展,該研究方向在西部地區已成為人文底蘊深厚、專業知識扎實、研究成果豐富、創新意識強烈的高水平研究團隊。以培養和造就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公安專門人才,為甘肅和西部民族地區以及全國的偵查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為己任,圍繞犯罪偵查工作和偵查隊伍建設的實際需求和,突出偵查對策方法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職業特色,為發展我國的偵查學學科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對為我國偵查學人才培養和偵查理論發展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成為偵查學領域有重要影響的研究基地。高層次科研立項、科研獲獎及高水平專業學術成果,都充分證明了西北民族地區犯罪與偵查理論研究領域(方向)的研究水準,尤其在西部禁毒與反恐對策研究方面得到了國內同行的充分肯定。
主要學術骨干:馬紅平副教授、薛炳堯副教授、楊寶紅副教授、劉海燕副教授、秦冠英講師、陳潔講師。
研究方向之二:刑事科學技術
簡介:刑事科學技術是甘肅省的省級重點建設學科,由于依托甘肅政法學院公安分院進行學科建設,因此充分體現出了研究領域(方向)的政法特色,體現出了公安分院的警察特色,體現出了公安類學科的學科特色。司法鑒定中心、犯罪心理測試技術中心、實驗中心的科研水平,已達西部領先、省內一流。高層次科研立項、科研獲獎及高水平專業學術成果,都充分證明了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方向的研究水準,尤其在犯罪現場痕跡和微量物證的發現、提取和鑒定技術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績,被國內同行所關注。
主要學術骨干:俞發榮教授、李重陽教授、石恩林教授、付曉海副教授。
研究方向之三:犯罪心理測試技術
簡介:犯罪心理測試技術是一項新興的刑事科學技術,對各類疑難案件的偵查審理具有重要的輔助作用。我中心經過多年的研究、應用和總結積累,已在該技術理論、方法和實案應用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展和重要的成果,其實案應用水平在國內外已處于領先地位,在全國具有重要的影響。我校犯罪心理測試技術專業方向碩士研究生點,是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后的我國第二個該技術高級人才培養基地。(目前全國只有此兩家該技術專門教學研究及研究生培養基地)
主要學術骨干:雷中堅副教授、賀小軍講師、鄭永紅講師。
二、建設目標
1、學科建設:
學科是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的基本組織單元,是培養高素質人才、造就學術大師的園地,學科建設水平和科研創新能力是形成學校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是學校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學校發展的龍頭,標志著學校的辦學水平和層次。該研究基地是偵查學校級重點學科的重要支撐研究平臺,是提升偵查學學科建設上水平的搖籃?;刂蝹刹閷W學科建設的主要目標是:一是凝練穩定、明晰、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二是對學校整體學科建設起到輻射和帶動作用,積累經驗。
2、科學研究:
以提高質量為導向,以學術創新為靈魂,通過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產出重大標志性研究成果,注重研究成果的原創性,注重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協調發展,使科學研究的整體水平居本領域省內領先地位,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力。
在建設周期內,研究中心應完成以下科研指標;
(1)努力使已確定的三個研究方向特色更加鮮明、比較優勢更加突出、緊密結合實際;
(2)承擔完成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3項(其中國家項目至少2項);完成中心招標確定的科研課題15項(平均每年立項3項);
(3)出版學術著作、教材至少3部;
(4)發表學術論文至少60篇,其中在國家級核心期刊或CSSCI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不少于10篇;
(5)獲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甘肅省高校社科成果獎及其他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不少于3項。
以上科研指標由研究中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解,確定各年度任務,進行年度考核,確保研究任務的完成。
3、團隊建設:
建成一支年齡、職稱、學歷、學緣結構合理,富有創新精神的研究和服務團隊,團隊研究和服務力量達到15人以上,其中碩士學歷不少于12名,爭取引進博士1名。
4、人才培養:
(1)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研究團隊建設,建設一支結構合理、優勢互補,理論水平高、實踐能力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協作精神、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研究團隊;
(2)培養1—2名省級學科帶頭人或科技領軍、創新等人才;
(3)培養2—3名校級學科帶頭人或優秀中青年學術骨干;
(4)積極開展研究生教育,爭取年培育碩士研究生8人以上;
5、學術交流:
應把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活動作為研究基地的主要工作常抓不懈。
(1)通過多種途徑,建立研究中心與高校法學院系、研究機構、法律實務部門和社會的交流互動,使研究中心成為學校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臺;
(2)每年承辦(或協辦)全國性或區域性學術會議1次;
(3)每年選派2—3名研究人員進修訪學、出國(境)交流;
(4)每年選派10名左右的研究人員參加國內外本專業學術會議;
(5)每年組織開展至少5次學術報告、學術論壇等學術交流活動。
6、社會服務:充分發揮基地司法鑒定和犯罪心理測試的優勢,積極服務我省乃至西部省份的司法實務。年完成鑒定案件200起、犯罪心理測試20起的服務任務。
三、組織管理
本研究基地為學校內設正處級研究機構,實行學術委員會指導下的主任負責制。經主任推薦、校黨委批準設立常務副主任,負責研究基地日常事務。研究基地下設辦公室,是日常事務的執行機構。
基地研究人員采用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原則由主任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