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北方民族大學是我國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數民族自治區的部委高校,直屬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坐落在“塞上江南”——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學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西北第二民族學院,2004年國家民委與寧夏回族自治區簽署共建協議,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2008年5月正式更名為北方民族大學。
北方民族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點2014年經國務院學位辦批準設立,2015年開始招生。學位點擁有30多名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副教授,并聘任20多名政府與企事業單位的高層管理人員為兼職導師。碩士點依托國家民委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西北民族地區政府治理與社會管理研究中心作為科研平臺,同時配有設備齊全、功能完善的實踐基地作為教學保障。
公共管理碩士學位點設置了民族地區政府管理、民族地區區域社會政策、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旅游政策與管理和政府法制5個培養方向。2015年計劃招生30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人數為準,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考2015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①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②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③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5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④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⑥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4.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5.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7.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