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復試
(一)教育部預計2015年3月中下旬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福建省屬于一區范圍),我校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和各學院將在網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參加復試人員名單。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我校復試預計安排在2015年4月底前,復試辦法和程序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各學院網頁上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復試要求參加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將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具體要求及程序詳見當年復試辦法。
(四)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具體破格要求及程序詳見當年復試辦法。
(五)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035101)、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六)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八)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九)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六、調劑
我校預計在2015年3月中下旬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校外調劑考生,也包括校內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在泉州校區復試的考生一律到校醫院進行體檢。在廈門校區復試的考生可以在所在地縣級人民醫院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將蓋章后的體檢報告原件交至復試所在學院。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我校將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其中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若有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在網報及政審時務必要如實填寫,如果隱瞞被查出,將直接認定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
(一)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的補充規定,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在職人員只能報考和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不轉個人人事檔案及戶口等關系;報考、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全部必須轉人事檔案。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和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等4個管理類聯考專業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我校將為錄取考生打印《錄取登記表》,蓋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檔案。被錄取的新生,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五)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學制與學費
按學習方式,我校工商管理碩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碩士(125200,MPA)、旅游管理碩士(125400,MTA)、工程管理碩士(125600,MEM)和金融碩士(雙證城研院班)為在職(雙證)不脫產碩士研究生,其他為全日制脫產碩士研究生。我校除了金融碩士(025100,MF)2年制外,其他所有碩士招生專業(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學制為3年。學習成績優秀者可按我校相關規定申請提前畢業。
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學費標準如下(按學習方式):
(一)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24000元/全程.生
(二)全日制脫產專業學位研究生:24000元/全程.生
(三)在職(雙證)不脫產專業學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碩士(雙證國資委班):66000元/全程.生,特定招生對象,詳情咨詢0592-6167700李老師;
工商管理碩士(雙證其它班):57000元/全程.生,詳情咨詢0595-22697755謝老師,22693388蔣老師;
公共管理碩士(雙證班):45000元/全程.生,詳情咨詢0595-22693725,22693726陳老師;
旅游管理碩士(雙證班):39000元/全程.生,詳情咨詢0595-22690086王老師;
工程管理碩士(雙證其它班):39000元/全程.生,詳情咨詢0592-6162707陳老師;
金融碩士(雙證城研院班):66000元/全程.生,特定招生對象,詳情咨詢0592-6167700李老師;
十二、獎助體系
我校擁有比較完善的研究生獎勤助貸體系,其中獎學金主要包括優秀新生獎學金(1.5-5萬)、國家獎學金(2萬)、學業獎學金(0.4-1.2萬)和社會捐贈獎學金等;助學金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0.6萬)、“三助”津貼、臨時困難補助和社會捐贈助學金等;此外還有國家助學貸款、研究生創新基金和其他貸學金等。
學校開展優秀科研成果、優秀學位論文等項目評選活動,鼓勵并資助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術會議和到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同時,積極引入多種社會資金,對研究生的學習、生活進行獎勵和資助。
以上獎勵和資助以具體文件實施為準(點擊查看)。
十三、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十四、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考試招生輔導活動。
(二)本簡章涉及的政策若與教育部有關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為準。
(三)請考生時刻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各招生學院網頁,以便及時獲取有關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郵編:362021
聯系電話:0595-22692540(兼傳真,吳老師),22690922(陳老師)
聯系郵箱:534357411@qq.com(吳老師),yzb@hqu.edu.cn(陳老師)
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址:http://yjszs.hqu.edu.cn/
各學院研究生秘書聯系方式:http://yjszs.hqu.edu.cn/a/contactus.html
附件:
1.華僑大學2015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點擊查看)
2.華僑大學2015年碩士招生專業初試考試科目考試大綱(點擊查看)
3.華僑大學2015年碩士招生專業初試考試科目參考書目(點擊查看)
4.華僑大學2015年碩士招生專業復試考試科目參考書目(點擊查看)
5.華僑大學2012-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自命題科目試卷真題(點擊查看)
6.華僑大學2011-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錄取統計(點擊查看)
7.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學院(研究生秘書)聯系方式(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