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考資格審查
2014年12月17—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六、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與地點
(1)初試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開通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點:在考生所選報考點確定的初試地點考試。一般需注意報考點公布的有關通知或公告。
2.初試科目
考試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論、外語、業務課等3~4門,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語(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等)、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分值300分)、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分值300分)、歷史學基礎(分值30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0分)等由國家統一命題;二外、業務課由我校自行命題。思想政治理論、外語、二外分值100分,業務課分值150分(業務課中體育學基礎綜合、體育綜合、心理學專業綜合、非洲教育概論、非洲史為300分)。各考試科目均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請考生根據報考的專業(方向)選定考試科目。
(二)復試(初試成績滿足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參加)
1.復試時間:2015年3-4月份,具體另行通知;
2.復試地點:浙江師范大學;
3.復試包括綜合復試加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綜合復試采取專業知識綜合筆試+專業面試方式。專業知識綜合筆試(復試科目)具體見招生專業目錄;
4.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課程見招生專業目錄加試部分;
5.復試辦法另行通知。
6.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七、錄取
(一)我校在經過復試和政審后,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錄取名單。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八、學費和獎助政策
根據國家文件規定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我校建立多元獎助體系,設立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三助”津貼、專項幫困補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獎助政策網址:http://yjsb.zjnu.edu.cn/show.aspx?id=281&cid=194)
九、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不論何時,我校均有權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一、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二)我校研招信息網提供往年自命題科目考試試題和考試大綱的免費下載。我校不辦理參考書目郵購事宜,考生可到相關書店購買。
(三)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學位。
(四)本招生簡章與國家最新發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請查閱以下網址:http://yzw.z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