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報考說明
一、招生計劃
教育部預計在2015年2-3月份正式下達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我校2015年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人數是參考2014年實際招生人數擬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規模后,各專業的招生人數將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二、推薦免試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薦應屆本科優秀畢業生免試直升碩士研究生,熱忱歡迎全國各高校中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
三、其他說明
1.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我校2015年部分專業以一級學科招生(專業代碼后兩位為“00”)。
2.所有考生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須認真閱讀報考條件,確認自己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如不滿足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即使通過了考試,我校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復試時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具體審查辦法將在2015年4月初另行公布。
4.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將審查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5.我校不提供參考書目郵購,請考生自行購買。
6.為幫助考生考前復習,我校研究生院主頁將同時公布部分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請考生瀏覽下載。
7.調劑錄取時,外語語種應與招生簡章中對應專業的外語語種一致。
8.上海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行政樓410室 郵編:200444
電話:(021)66133763
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及報名手續(2014-9-20 更新)
一、參加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上海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同等學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下表:
考生類別 | 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 復試時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 |
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 | 符合下列條件按同等學力報考: 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5年9月1日); ②不得跨專業報考; ③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階段的8門課程成績單; ④初試合格后復試中加試2門專業課。 |
二代身份證、高職高專畢業證書、高職高專畢業后本科階段的8門課程成績單 |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 按同等學力報考,滿足同等學力報考要求中的②③④條。 | 二代身份證、本科結業證書、8門課程成績單 |
成人高校 (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 應屆本科畢業生 | 按同等學力報考,滿足同等學力報考要求中的②③④條。 | 二代身份證、學生證、8門課程成績單 |
自考本科應屆生和網絡教育本科應屆生 | 按同等學力報考,滿足同等學力報考要求中的②③④條。 | 二代身份證、學生證、8門課程成績單 |
二、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
1. 法律(非法學)碩士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即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茖哟畏▽W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法律(法學)碩士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茖哟畏▽W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方可報考)。
3.工商管理碩士(MBA)、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
(1)符合參加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之外的我校其它專業學位,須符合參加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