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揚州9月4日電 (記者 崔佳明)“改革的核心在于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這是揚州大學黨委書記夏錦文4日在接受中央、省多家媒體就“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主題專訪時一語點出制約高等學校發展的瓶頸。
夏錦文說,高等教育法上明文規定,高等學校有獨立法人地位,那就要必須給高等學校跟法律上規定的獨立法人地位相當的辦學自主權。辦學一定是學校在辦學,要把法律賦予高等學校的權利交還給學校。
夏錦文坦言,如果說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不擴大,那改革就是有限度的,還會在目前的條條框框里面,談不到深化改革。只要對人才培養有利的,都要去“改革”,改革必須要有大智慧、大手筆、要有新思路,要有新舉措,要有明顯突破。
談及當前遇到的困境,如學校辦什么專業等,夏錦文說,其實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規定,這些都是我們高等學校的權利,我們都可以去做,但是現在不是,很多都是主管部門,他們要審批等程序,要深化改革必須要有突破,那就是權力回歸。也就是說,還給學校應有的辦學自主權,真正成為“教育家辦學”。
當然,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是要進行對全國高等教育學校的領導、指導、規劃和引領,但學校辦學必要組成部分的權利要還給學校。否則,學校都一樣,小打小敲,千校一面,做不出特色。要做出特色,要有大手筆的。
其次,高教改革要用法律的手段對高校撥款體制法律化。夏錦文說,國家對高等學校撥款怎么撥,按什么撥?是按照學校學生人口來撥,還是按照教師收入來撥?總要有個制度吧。我們講公平公正,均衡發展,中學是這樣,高校也是這樣。夏錦文認為,應當是國家對每一所大學在一視同仁的基礎上,大家去發展,這樣才能反映出哪個大學辦的好,辦得有影響力。也就是說,國家對高等學校投入的機制法制化。
高教改革最終落實的成果也就是紅利,受益者是學生。對此,夏錦文感慨道:高等學校應該具備“大師、大愛、大氣”。而現在有多少高校的院士、教授能親臨課堂為學生授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