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復試
(一)我校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復試時間約在2014年4月,地點在我校,具體安排見我校網站通知。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以及跨專業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七、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要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學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要求,學術型碩士生學費不超過8000元/年,助學金不低于6000元/年,目前吉林省研究生學費及獎助相關文件尚未出臺,待吉林省文件出臺后,我校將按規定執行。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唬浫肟忌耸聶n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吉林省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四)考生填寫報名信息必須準確無誤。非應屆考生復試時審查畢業證、學位證,網報時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編號應真實準確;應屆考生入學時審查畢業證、學位證。填寫網上報名信息時,請使用半角字符填寫,否則系統無法識別,后果自負。
(五)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認真填寫詳細通信地址、郵編及長期聯系電話(固定電話及手機),并在填寫家庭成員時寫清家庭成員的聯系電話,以便發放復試通知、錄取通知等。通信地址或電話發生變化時務必及時通知我辦。
十三、招生信息、咨詢、聯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動態信息隨時在我校研究生部網頁上發布。
聯系人:李筱魁 聯系電話(傳真):0434-3294603
E-mail:JLSDBS@QQ.COM(不區分大小寫)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吉林師范大學網址:http://www.jlnu.edu.cn/
吉林師范大學研究生部網址:http://web.jlnu.edu.cn/sdyjs/newsdyjs/
通訊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吉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36000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吉林師范大學博達第一教學樓133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