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復試:
(一)教育部約在2014年3月下旬確定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各專業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部網頁公布。
(二)復試擬安排在2014年4月,復試具體時間、辦法及程序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網頁上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復試要求參加復試。
(三)我校將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四)復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將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具體要求詳見復試前公布的各專業復試辦法。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二門本科主干課程(具體詳見我校專業目錄要求),每門成績的滿分均為100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
七、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調劑基本分數要求的其它院??忌梢韵蛭倚I暾堈{劑復試(初試成績公布后即可與我校研招辦(0591-22861321)聯系,具體要求請查看我校研究生部網頁通知)。
八、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到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果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教學﹝2003﹞3號)的規定。
九、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忌目荚囌\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工作擬在2014年5月中旬結束,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對擬錄取名單審核合格后,擬于6月下旬向擬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不轉人事關系,在被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三)被擬錄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在復試階段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經學校審批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入學注冊
2014年9月,考生按《入學須知》的要求按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將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 、學制和學費
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制均為3年,實行全日制脫產培養模式。
2014年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我校碩士生學費標準將在福建省物價部門確定后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部網頁上公布。
十三、在校學習期間待遇
我校將根據國家相關要求,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符合要求的碩士研究生可享受相應待遇,具體發放標準及辦法,將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確定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部網頁上公布。
十四、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十五、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本簡章涉及的政策若與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為準。
(四)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部和各招生學院網頁,以便及時獲取有關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本招生簡章由福建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393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上街華佗路1號福建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350122。
聯系電話:(0591)22861321,傳真:(0591)22861067。
福建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部網址:http://yjsb.fj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