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復試
我校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詳見我校2014年復試錄取辦法。
1.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復試工作計劃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可對考生英語筆試等科目加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3.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且符合我校相關專業對同等學力考生提出的要求)報考的考生,若初試達到國家最低分數線要求,一律加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復試。
4.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5.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6.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六、調劑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錄取政策為準。屆時,考生可根據我校公布的調劑工作具體要求和程序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到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在我校確定擬錄取名單(2014年5月1日前)之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凡要求在被錄取之后保留入學資格者,均須在我校確定擬錄取名單(2014年5月1日前)之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二)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四)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不舉辦考研輔導班。
(五)我校為考生提供2009-2012年專業課自命題試題(不提供答案),考生可直接到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中心下載。我校不出售業務課參考書,考生可直接與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出版社聯系購買。
(六)碩士研究生學費、助學金、獎學金管理辦法將于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批準后通過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七)考生在各階段應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我校會將各類有關的招生信息及時在網站上予以公布。
(八)2014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發的實際指標為準,各專業招生人數將參考2013年招生人數進行設置。學制2.5年。
(九)如本報考指南內容與《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出現矛盾,以《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
(十)聯系辦法
學校代碼:10143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
聯系電話:024-89726538
研究生學院網址:http://yjs.sau.edu.cn/
學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37號
郵編: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