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在告別余杭之后,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關注‘困境兒童’生活現狀,推動‘普惠型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努力開拓弱勢群體關愛新視角”暑期實踐隊的調研之行來到了臺州市。下午,我們有幸來到了臺州市民政局做了深入的交流。辦公室的沈老師,王科員為我們詳細講解了臺州市有關“困境兒童”保障的工作情況。
臺州市是自浙江省首次提出“困境兒童'概念之后,第一個開始制定針對“困境兒童”政策的地區。通過與接待人員的深入交流,我們了解發現:“困境兒童”的概念界定是工作開展的重難點之一,各地的定義都有所不同。臺州市方面是將十八歲以下父母一方喪失的低保、低保邊緣困難家庭以及自身、社會原因致貧致困家庭的兒童列為“困境兒童”。
然而作為我省第一個開始制定針對“困境兒童”政策的地區,在探索的道路上難免會遇到難題:界定,審核,跟蹤回訪的過程均非常困難,可以說是摸著石頭過河。據悉:2012年10月,臺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制度,打造普惠型兒童福利保障政策。本著“試點先行,逐步提高”的原則,首先在臨海市和玉環縣建立了試點,并逐步向全市推廣。截至今年六月,臺州市共有8個縣市建立了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制度。并且是對困境兒童實施分類補助 。
“一切都是為了孩子,遇到問題只能解決。為使困境兒童權益得到最大化的保護,再困難的路也必須走下去。”沈老師這樣說道。此次走訪臺州市民政局我們受益匪淺,對臺州市保障“困境兒童”的具體工作詳情和政策有了一個全面的了解。而接下來兩天我調研隊隊會繼續在臺州市社會開展廣泛的暑期社會實踐,通過走訪相關部門,發放調查問卷,慰問社會福利院的方式更加深層次的了解困境兒童政策落實上的進展與困難。吳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