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制定下發了《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創新出臺了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十一條政策措施,其中有八條政策有較大突破。政策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必將有力推動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深入開展。
在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就業方面方面,通知指出對省屬以下普通高校中的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到吉林省內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不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所需資金由高校所屬同級財政負責安排。在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面,通知提出中小企業吸納離校未就業且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工作滿1年以上,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按每人3 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崗位培訓補貼。對當年新招收離校未就業且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達到職工總人數20%以上,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優先考慮安排一定額度的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并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
另外,通知中在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方面、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方面以及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方面都有較大突破,提出財政部門要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政策和就業創業服務所需資金,并按照高校畢業生就業職能部門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經費,切實保障各項就業創業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記者于中濤 通訊員劉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