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13]60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懇請批準江西中醫學院更名為江西中醫藥大學的函》(贛府文〔2012〕90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六屆二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江西中醫學院更名為江西中醫藥大學,學校代碼為10412;同時撤銷江西中醫學院的建制?,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江西中醫藥大學系多科性本科學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的任務。
二、學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其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解決。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2000人。
四、學?,F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應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領導,加大投入力度,指導學校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學科專業建設,努力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和辦學質量,圍繞服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重點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復合型人才,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中醫藥事業和江西省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