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高考志愿沒有“標準答案”,總的要求是以國家需要為前提,以個人條件為基礎,社會需求與個人意愿相結合,現實需要和長遠發展兼顧,盡量使考生個人條件與高校的要求相適應,達到最理想的錄取結果。具體說應該掌握以下五項基本原則:
一是客觀性原則。冷靜、客觀、準確地評估自己的條件,包括高考成績在全省的位次、德智體條件、個人稟賦等,既要志存高遠又要腳踏實地。
二是全面性原則。無論是評估自己,還是選擇院校和專業,都應當兼顧各方面的情況和要求,切忌片面。例如,考生在分析競爭條件時,不能單看高考總分,而忽視了身體限報、政策性限報等因素,以及政策上對某些專業、某些院校的優惠。
三是充分性原則。填報志愿時難以估計到錄取中出現的種種情況,應當留有余地,保證考生總分略高于填報院校的投檔線,但也要爭取充分“用足”自己的高考成績,避免高分低錄。
四是梯度性原則。對同一批次中幾個志愿院校的預測調檔線水平,應當一個比一個低,盡量保持顯著的級差。不要因為實行“平行”志愿就一味地選取調檔線接近甚至持平的院校。對同一院校的幾個志愿專業,也要估計其不同的錄取分數水平,使各個專業的錄取分數水平大致保持逐個降低的梯度。
五是分散性原則??忌谔顖笾驹笗r,要面向全國的普通院校,甚至面向那些被認為條件較為艱苦,地址較為偏僻的院校,面向人們不很熟悉、了解的專業,切不可眼光只盯著大城市或家門口。選報時,可以根據其培養方向、“冷熱”程度的不同將志愿分散,以增大錄取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