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下午,學院召開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編寫會議。副院長徐偉主持會議,教務處負責人及十五位教材主編參加了會議。
目前,我院使用的仍是2007年編寫的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隨著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許多現行法律的修改,教材的內容已經滯后,為適應教學的需要,學院決定從職業教育入手,對該類高等職業學院系列教材進行重新編寫,并要求本次系列教材的編寫要遵循高職學生自身的認知規律,緊密聯系司法實踐和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以及課程教學模式改革實踐,從而對課程教學內容和教材進行新的整合,著重培養學生既掌握專業知識,又懂得實際操作,可以勝任一線工作的實用型人才。
與會同志對教務處提出的編寫要求進行了討論。大家一致認為,這次教材的編寫十分必要,而且由于教材編寫的體例和要求都有較大的改變,因而深感時間緊、任務重,責任重大。最后,徐院長在會上特別強調,高職教材應針對高職層次學生的特點,以“必需”、“夠用”為原則。在教材編寫過程中,要注意知識產權的保護,在內容的把握上應注重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突出高職教育的實訓性特點,以進一步推動我院人才培養和專業建設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