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科目及時間表
日 期 | 科 目 | 時 間 |
2013年1月13日上午 | 色 彩 | 8:30—11:30 |
2013年1月13日下午 | 素 描 | 14:00—17:00 |
速 寫 | 17:10—17:40 |
注:素描、速寫兩科連續考試,中途考生不準離開考場。
內蒙古2013年美術類專業統考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
一、2013年美術類專業統考全部在標準化考場中進行,考場設立手機信號屏蔽儀,考試全程監控錄像。
二、考生憑《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考試通知單》和二代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
三、開考前40分鐘,考生開始進入考點,開考前30分鐘考生開始進入考場。
四、考生只準攜帶畫板(畫夾)、小畫架、畫筆、顏料、馬扎、水盒等繪畫用具,其它物品(如手機、各類鐘表、數碼相機、樣畫等)放在考場規定的非考試物品暫放處,不準帶入考場。入場時須接受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是否攜帶禁帶物品。
五、入場后按《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考試通知單》上的座位號對號入座。
六、坐定后,考生將《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考試通知單》和二代身份證夾在畫板右上方,以便查對。
七、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準進入考場,考試中途不準以任何理由出入考場所在樓座和考點??荚嚱Y束后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交卷出場后一律不準再進入考場。
八、考生拿到試題和答卷后,首先檢查答卷上條形碼是否本人信息,若非本人信息立即要求監考老師予以更換,要認真填寫姓名,認真書寫指定文字,并在答卷上有姓名的一面作畫,且必須將印有“姓名”標志的一邊置于下方或右側,可用圖釘或膠帶固定答卷的四角,不準用膠帶粘貼答卷四邊,卷面不留白邊,顏料及作畫不能覆蓋“姓名、條形碼、指定文字”,畫板(畫夾)上不準粘貼各種圖案。
九、色彩科考試只能用水彩、水粉作畫,不能用其它顏料。素描、速寫兩科考試一律用黑鉛筆或碳鉛筆作畫,不得使用鋼筆、中性筆及其它顏色筆。各科試卷不準使用定畫液,不得有意在答卷上作任何標記。
十、考試開始前,考生必須在答卷指定位置按要求書寫指定文字。未按要求書寫的,視為違規,取消美術專業統考成績。
十一、考生要認真審題,按試題要求豎作畫或橫作畫。
十二、考生在考場內要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替(代)考、不準抄畫、不準交換試卷、不準亂倒、亂甩污水。
十三、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止作畫,待監考員收齊答卷和試題,清點無誤后,方可攜帶自己的考試用品有秩序地退出考場??忌坏脤⒋鹁砗驮囶}帶出考場。
十四、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在考試過程中如有違紀和作弊行為,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嚴肅處理,取消其當年美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忌邢铝星樾沃坏?,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高考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一)組織團伙作弊的;(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