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招生計劃
專業 | 層次 | 招生計劃 | 學費 | 備注 |
音樂學(含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師范) | 本科 | 70名(面向福建省招生) | 9360 元/生·年 |
音樂學(含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專業學生在大二結束后分選音樂學(國家人才培養基地)或音樂學(師范)專業。 |
音樂學(師范) | 本科 | 30名(面向江西、河南、湖南、山東等4個省份招生) | 9360 元/生·年 |
|
舞蹈學(師范) | 本科 | 40名(其中福建省20名,江西、河南、湖南、山東等4個省份20名) | 9360 元/生·年 |
|
音樂表演 | 本科 | 35名(面向全國招生;其中①西洋管弦樂器:圓號2人,長號2人,小號2人,長笛1人,雙簧管1人,單簧管2人,巴松1人,大提琴2人,小提琴3人,貝司2人,大號1人;②民族管弦樂器:嗩吶1人,笙1人,笛子2人,琵琶1人,二胡3人,揚琴2人,古箏2人;③中西打擊樂器4名。) | 9360 元/生·年 |
注:1.以上內容供參考,以各省(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下達為準。學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核收費標準為準。
2.福建省外計劃將按各考點報考人數比例分解,參照專業考試后合格生源分布情況,按教育部有關招生來源計劃編制辦法執行。
三、專業考試考點設置及報名考試時間安排
省份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專業 | 報名考試地點 |
福建 | 2014年1月18日 | 2014年1月19日 | 音樂表演 | 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湖南 | 2014年1月22、23日 | 2014年1月24、25日 | 音樂學、舞蹈學 |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河南 | 2014年1月10、11日 | 2014年1月11、12日 | 音樂學、舞蹈學 | 鄭州大學(南校區) |
江西 | 2014年2月8、9日 | 2014年2月10日 | 音樂學、舞蹈學 | 南昌大學 |
山東 | 2014年2月8、9日 | 2014年2月10、11日 | 音樂學、舞蹈學 | 青島海大學術交流中心 |
注:考生到各考點報名參加考試,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以上考點設置及時間安排為我校今年擬定在上述省份設點???,具體設點情況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批為準。
四、報名辦法
1.報考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專業的符合報名條件的江西、河南、湖南、山東等4個省份的考生,到所屬省份我校所設考點報考。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到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考點報考。
2.考生須攜帶身份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和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所屬省份沒有組織音樂(音樂表演)、舞蹈類專業統考的考生不必交驗,下同]等參加報名,考生應親自填涂有關表卡,并認真核對有關報名信息后簽字確認。
3.報名時須繳納專業報名考試費(含初、復試)150元[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等《關于繼續執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費〔2013〕7號確定)]。
五、專業考試要求
1.音樂學(含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執行福建省音樂類專業統考考試要求。
2.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音樂表演:
音樂學(師范) | 舞蹈學(師范) | 音樂表演 | ||||
初 、復 試 |
科目 | 要求 | 科目 | 要求 | 科目 | 要求 |
①視唱 | 簡譜或五線譜 | ①基本功 | ①曲目二首 | 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 ||
②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②綜合素質測試 | 根據現場提供的音樂,即興舞蹈表演。 | ②視奏 | 專業樂曲一首(或一段) | |
③演唱 | 演唱歌曲一首(自選、無伴奏) | ③舞蹈 | 獨立表演一個舞蹈作品。 | ③視唱 | 簡譜或五線譜 | |
④演奏[注] | 演奏樂曲一首(自選、無伴奏) | ④加試技巧項目 | ④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注:演奏樂器指:鍵盤樂器、西洋管弦樂器、民族管弦樂器、中西打擊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