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語語種要求
考生錄取后,學院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五、體檢要求
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忌胄:筮M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錄取規則和辦法
1、在招生中執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各項加分政策。
2、我院在高職招考錄取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為200分,總分在20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錄取。
3、我院對進檔考生原則上按考生高職招考成績、綜合素質錄取,各專業不再進行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根據高職招考成績按照考生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錄取,對第一專業上線數未達到計劃數的專業按專業順序遞補,不設分數級差??忌鶊髮I志愿均不能錄取,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直至滿額。
4、報考美術類的考生必須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美術專業省級統一考試。
5、如各專業生源不均衡,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對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到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時執行。
6、被學院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未被錄取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
七、監督及申訴、舉報渠道
招生錄取過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自覺維護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錄取原則,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學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忌捌浼议L和其他人員如對錄取過程和結果有疑議或意見,可向學院招生辦公室反映、咨詢或向學院招生監察辦公室申訴、舉報(申訴和舉報電話:0591-87881026E-mail:jjjc@mitu.cn)。
八、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學歷文憑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一樣,由我院頒發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書,省教育廳驗印,教育部電子注冊。在學費、學籍管理、“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校的獎、貸、助學等方面也與普通高考錄取學生一樣享有同等待遇。
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錄取結束后,錄取結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學院網站上公布,錄取通知書于2014年3月30日前發放,新生入學須知等新生入學相關要求將在8月中旬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一并寄出。
十、收費標準及收費相關規定
我院的學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情況詳見招生計劃表);住宿費按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準500—800元/年。
十一、獎、貸學金制度
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以及企業或個人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貧困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提供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及校內外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十二、新生入學及其他
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一樣于9月秋季入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之日起兩周內不報到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生所在就讀系部請假。
十三、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福飛南路106號郵政編碼:350003
聯系人:吳老師黃老師
聯系電話:0591—87863074(兼傳真)87833394
學院網址:www.mitu.cn郵箱:fjxxzsb@126.com
十四、本章程由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