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推薦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我省中等職業學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并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指與所學專業相關、社會或行業認可的某項專業技術或技能證書);
3.已報名參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并取得考生號的學生。
未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學生,可以于3月1日至3日登陸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中預報名,3月4日8時-17時到本人學?;驊艏诳h(市、區)高招辦進行現場確認,辦理補報名手續。
4.身體健康。
二、我校招生專業及計劃(咨詢電話:0592-6276222、6279222)
序號 |
專業 |
指導性計劃 |
1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0 |
2 |
應用電子技術 |
10 |
3 |
通信技術 |
10 |
4 |
視覺設計 |
15 |
5 |
數字媒體技術 |
15 |
6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5 |
7 |
藥品質量檢測技術 |
5 |
8 |
食品分析與檢驗 |
5 |
9 |
物流管理 |
15 |
10 |
旅游管理 |
10 |
三、推薦工作時間安排
日期 |
高等職業院校工作內容 |
中等職業學校工作內容 |
1月25日前 |
1.制定本校中職推免試點工作的招生章程和具體實施辦法,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
1.成立相關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校中職推免試點工作。對有關政策和規定進行宣傳,積極動員畢業生報名。 |
3月1日-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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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組織未參加全省高職單考報名的推薦免試畢業生辦理高職單考補報名手續(報名網址:http://www.eeafj.cn)。 |
3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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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核確定本校推薦生。組織推薦生上網填報《推薦表》(見附件)及志愿,學生本人簽名,學校審核蓋章后,報送學校所在地縣區招辦。 |
4月20日前 |
2.錄取工作第一階段:4月1日9時至4月10日12時,院校按推薦生所填報志愿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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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錄取工作第二階段:4月12日8時至4月13日18時,未錄取的推薦生填報征求志愿,4月15日9時至4月16日12時由院校擇優錄?。?nb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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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錄取工作第三階段:4月18日8時至4月19日18時還未錄取的推薦生再次填報征求志愿,4月20日9時至17時由院校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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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25日 |
5.預錄取的推薦生名單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和各有關高等職業院校網站上公示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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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
6.試點高等職業院校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