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專業)
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以下簡稱“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的本省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和認可我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外院校音樂類專業。各招生院校的招生專業、培養目標、主要專業課程設置等具體介紹請查閱各院校招生簡章。
二、報考條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具有一定音樂藝術專長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考試報名
考生先進行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報名,再按我省普通高校報名工作規定進行高考文化考試報名。
(一)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報名:辦理2013年藝術類專業考試網上報名,選報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并完成現場信息確認手續(已于2012年12月1日-6日完成)。
(二)高考文化考試報名:考生須在2013年2月份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高考文化考試網上信息輸入,3月3日-5日在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現場信息確認點”,辦理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文化課統一考試“藝兼文”或“藝兼理”的報名信息確認。
四、考試時間、考試報到和領取《準考證》
2013年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安排在2013年3月14日-3月21日進行,全省11個設區市和義烏市報考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的考生分批次集中在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各市考生參加考試的所在批次、報到時間和考試時間,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于考試前一周連同考試地點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公布。
考生須按網上公布的批次于考試日的前一天到考點報到,憑《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身份證,領取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準考證》,并了解考試編組情況、考試錄檢時間、考試時間和考試有關注意事項,熟悉考點、考場環境以及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區域??荚囉馄诓谎a。
五、考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專業考試設視唱聽音、聲樂、器樂三門,總分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視唱聽音30%、聲樂35%、器樂35%。
(二)考試要求
1. 視唱聽音:分A、B兩個部分(視唱和模唱)考試。
2. 聲樂:獨唱自選歌曲1-2首,總時間不超過三分鐘,考生自備樂譜,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每組考生在考前半小時進行合伴奏一次)。
3. 器樂(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時間不超過五分鐘。
六、成績公布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成績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于2013年4月上旬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并打印成績。
七、其他
(一)考生在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考生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
(二)考生考試一律背譜演奏、演唱。
(三)新生入學后要進行全面復查,有考試違規行為者,即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