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方式與評分方法
由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若干個考評組,考評組由5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干工作人員組成,按照實施細則制定的面試方法進行面試。學校紀檢監察室實施全程監督。由所有參加考評的專家對考生的答題情況獨立分別評分,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分為該考生的面試最終得分。
四、面試流程
1.4月14日上午8:00前,考生報到。
2.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進入抽簽區(候考區),不準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和其他與面試無關的任何物品,上午8:00之后報到考生不得入場,視作放棄面試。
3.工作人員核實考生身份后,考生學習《考生須知》。
4.上午8:00,開始抽簽
①考生在抽簽區(候考區)統一抽簽決定面試序號,考務人員把序號記入考生名冊,考生在考生名冊上簽字確認。
②抽簽結束后考生根據自己的面試序號,在規定的座位上等候面試。
5.上午8:25,準備面試
①抽簽區(候考區)考生在引導員的引領下開始按序進入準備區,按規定座位就坐。
②考生將本人的面試序號牌掛在胸前。
6.上午8:30,開始面試
①考生由引導員從準備區帶入面試區。
②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面試。
③面試完畢后把面試序號牌交工作人員,并馬上離開面試區。
注:本面試細則由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