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我校大學生文化建設,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校藝術教育工作和校園文化的蓬勃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同濟大學2014年繼續招收藝術特長生,歡迎具有良好學習能力和較高藝術水準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
一、招生對象與范圍
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符合國家規定的2014年高考報名條件,具有聲樂、民樂和管弦樂藝術特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二、招收項目及人數
招收聲樂、民樂、管弦樂藝術特長生共35名,其中聲樂類10人,民樂類10人,管弦樂類15人(具體分省分項目招生人數待藝術特長專項選拔后根據實際優秀生源而定)。
三、報名方法
符合條件的學生,于2013年12月1日-16日登陸同濟大學本科網上報名系統申請報名(網址http://bkzs.#edu.cn),按系統要求注冊、填寫并打印《同濟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報名表》,經考生學籍所在中學簽署意見蓋章確認后,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以收件郵戳為準)以EMS特快專遞寄送到同濟大學藝術中心(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行政南樓505室,郵編200092,聯系電話021-65981070),逾期一律視作無效申請。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對于在規定期限內寄達我校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
2、繳費
初審合格考生,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網上繳付初試費100元,繳費完成后,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藝術特長生測試。
3、測試
(1)初試
上海市考生于2014年1月1日參加初試,江蘇省、浙江省考生于2014年1月2日參加初試。初試地點為同濟大學(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初試合格名單于2014年1月2日下午18:00在同濟大學大禮堂張榜公布,同時考生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
(2)復試
初試合格考生于2014年1月3日進行復試,復試地點與初試地點相同,請參加復試考生于當天上午7:30前抵達考試地點參加復試,現場繳付復試費100元。
注:以上測試時間為元旦放假期間,如遇元旦放假時間有調整,則作相應調整,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4、認定
根據復試成績確定藝術特長生認定名單,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我校將于2014年2月上旬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并與考生簽訂《藝術特長生協議書》,同時將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藝術專項測試內容
1、聲樂類考生報名時須報兩首歌曲,初試唱一首歌,復試唱另一首歌??荚嚂r一律用鋼琴伴奏,學校提供鋼琴伴奏老師,也可自帶鋼琴伴奏者,無自帶鋼琴伴奏者須在考試時遞交鋼琴伴奏樂譜。(聲樂類考生復試時加試試唱,樂譜復試前發放)。
2、民樂類考生報名時須報兩首樂曲,初試演奏一首樂曲,復試演奏另一首樂曲。(民樂類考生復試時加考試奏,現場視奏片段,樂譜復試現場發放)??忌枳詭菲?,部分大型樂器考場提供(定音鼓、大鼓、排鼓、低音提琴)。
招生樂器種類如下:
①拉弦樂:二胡、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吹管樂:笛子、嗩吶、笙類
③彈撥樂:琵琶、古箏、揚琴、柳琴、中阮
④民族打擊樂
3、管弦樂類考生初試一首音階技術練習,一首小型樂曲;復試一首中大型樂曲,視奏部分樂曲片段。
招生樂器種類如下:
①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
③銅管樂器:圓號、小號、長號、大號
④打擊樂器
⑤豎琴
⑥鋼琴(2014年新增加樂器種類,報名要求10級,總招生名額不超過2名)
六、錄取政策
1、在教育部有關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同濟大學與考生簽訂的協議,給予相應的優惠錄取政策。
2、優惠錄取政策分為A、B兩檔,A檔為考生達到當地第一批本科錄取線,即可錄取的優惠政策;B檔享受同濟大學當地錄取線下20分的優惠政策。
3、按照緊缺需要的原則,A檔政策優先錄取以下門類:
①聲樂不分類別;
②民樂優先錄取打擊樂、嗩吶、大提琴、揚琴、笙、柳琴等六個類別;
③管弦樂優先錄取低音提琴、小號、長號、大提琴等四個種類。
以上緊缺門類中,簽約A檔政策考生以特長生復試成績為序確定;緊缺門類復試合格人數不足A檔計劃數情況下,在其他門類考生中以復試成績最高者為簽約對象(鋼琴考生僅享受B檔政策)。
七、其他
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同濟大學藝術中心021-65981070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021-65982643、65983643
監督電話:021-65983358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