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測試時間、地點及內容
1.籃球設立山東省、華僑大學泉州校區2個測試點,足球、田徑、游泳在華僑大學泉州校區設立測試點,羽毛球、田徑項目將根據報名情況可設立其他測試點,具體情況另行通知。山東省測試點暫定在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進行測試,華僑大學泉州校區測試點暫定2013年12月21-22日進行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各項目測試內容:包括專項技術和身體素質,具體詳見《華僑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內容》。
其中專項水平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憑專項水平測試成績經公示合格后直接頒發合格證,不需要參加身體素質附加分的測試。
六、錄取原則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均應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
2.我校將根據考生參加專項水平測試及身體素質測試的成績,并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建設需要,擇優認定部分考生,并按規定上報公示后,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后發給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水平測試合格證。
3.獲得我校專業水平測試合格證的高水平運動員,本著自愿的原則,與我校簽訂《華僑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招考協議》。對于設置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在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后,方可簽訂上述協議。
4.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予以錄取:
(1)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的考生,體育專項測試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
(2)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的考生,體育專項測試合格且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學校提出申請,報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按有關規定錄取。
(3)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或運動健將稱號的考生,擇優認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合格者。
5.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在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可填報相關專業。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6.我校有權要求對參加測試的考生進行興奮劑抽查檢測,檢測費用由考生本人負擔,藥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若教育部2014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學費標準
高水平運動員入學后根據所錄取的專業收費標準收費,學費標準為5460元/年。到校后表現突出的運動員還將有機會享受“華僑大學姚加茂體育基金”獎勵。學費標準按當年福建省物價局批準為準。
八、約束及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監察電話:(0595-22693678)
2.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將測試合格名單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并經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招生部門審核后,由教育部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對合格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九、其他
考生報到、測試時,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十、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5-22693589(華僑大學體育學院,9:00-11:30),0595-22695678 (華僑大學招生處,上班時間),傳真:0595-22691575(24小時,自動)。
有關信息敬請留意華僑大學相關網頁:
http://zsc.hqu.edu.cn(招生處)
http://tyxy.hqu.edu.cn/(體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