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音樂、舞蹈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學制、學歷層次
專 業 | 專 業 方 向 (品種) | 學制 | 教學單位 |
音樂學 | 音樂教育 | 四年 | 音樂教育學院 |
音樂學理論 | 五年 | 音樂學系 | |
藝術管理 | 四年 | ||
鋼琴調律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五年 | 作曲系 |
錄音藝術 | 音樂音響導演 | 四年 | |
音樂編輯與制作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音樂表演 |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 五年 | 作曲系 |
演唱(民族聲樂、美聲) | 四年 | 聲樂系 | |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器) | 四年 | 民樂系 | |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西洋打擊樂器、豎琴) | 四年 | 管弦系 | |
鋼琴演奏 | 四年 | 鋼琴系 | |
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 | 四年 | 演藝學院 | |
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爵士鼓、古典吉他、薩克斯管) | 四年 |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與教育 | 四年 | 舞蹈系 |
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我院各專業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計劃的說明
我院屬于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具體招生計劃數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將在招生考試網上公布(網址:http://zsks.whcm.edu.cn),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上查詢。
五、專業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自2014年1月起,我院專業考試一律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及現場采集照片確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不接受現場報名及其它繳費方式;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認真填報,并仔細校對所填報名信息,經確認無誤后再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考生所填報名信息即不能再行修改,考生無論是否參加考試,其所繳納費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時間內進行報名并繳納費用,或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關要求,將視為專業報名無效。演唱、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方向專業初試科目考試費每方向每人次150元,通過初試者,需辦理復試手續并繳納復試科目考試費每方向每人次200元;其它各專業方向(品種)專業考試費每方向每人次350元(其中初試科目考試費150元、復試科目考試費200元),報名時一并交清。
1、網上報名:
(1)網址:http://zsks.whcm.edu.cn
(2)時間:2014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2、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2月15、16日,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方向的考生現場確認;
2014年2月21、22日,報考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指揮、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演唱(民族聲樂和美聲)、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鋼琴演奏、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專業方向的考生現場確認。
3、現場確認地點: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原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A棟一樓。
4、現場確認手續:
湖北省考生持“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復印件2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和領取準考證)。
外省考生如已在戶口所在?。ㄊ校└哒修k辦理藝術類高考報名手續,須持藝術類高考準考證復印件2張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如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須持所在學校介紹信或畢業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和領取準考證)。
所有完成了專業考試網上報名的考生必須參加現場確認并采集照片,否則將視作無效報名,其所繳納費用一律不退。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http://zsks.whcm.edu.cn中的“考試日程安排”欄目中另行公布。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原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
七、注意事項
①每位考生限報兩個專業方向,多報無效,如果考生所報考的兩個專業方向在考試時間上發生沖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②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指揮專業方向專業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③除演唱、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方向外,其它各專業方向(品種)初試不進行淘汰,所有考生均直接進入復試;
④曲目庫和筆試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我院招生考試網(http://zsks.whcm.edu.cn);音樂教育、鋼琴演奏、鋼琴調律、鋼琴演奏與編導、演唱、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二胡、古箏、小提琴、薩克斯管、指揮專業方向(品種)必須嚴格按照招生簡章要求從曲目庫中選取曲目參加考試,其它音樂表演類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
⑤演奏、演唱、指揮類科目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⑥初、復試分開進行的音樂表演各專業方向(品種),初、復試曲目均不得重復;
⑦除特別說明可以視譜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為背譜演奏(唱);
⑧高考文化課總分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據分值比例計入結構總成績。
八、專業考試科目、要求、分值以及錄取原則
(一)音樂學專業(演唱類科目的伴奏僅可使用鋼琴伴奏CD,或清唱,不準另帶伴奏人員;鋼琴伴奏CD請考生自備,CD中只能存儲本場考試曲目,不準存儲其它信息)
1、音樂教育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科目及 要求 |
1、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2首; 2、鋼琴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樂曲1 首; 3、筆試:《基礎樂理與聽寫》。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結構總成績從高到低錄?。?br /> 2、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30%+專業結構分70%?!緦I結構分=演唱40%+鋼琴演奏40%+《基礎樂理與聽寫》20%】 |
2、音樂學理論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科目及 要求 |
1、音樂表演: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樂曲2首,樂器不限;【音樂表演成績僅劃定合格分數線,不計入總分。具有以下條件的考生可免考音樂表演:國內獨立設置的藝術類職業中等學校音樂專業畢業(應屆畢業生須出具所就讀學校開出的證明材料);近三年報考我院音樂表演專業并獲得有效成績;近三年獲得過湖北省教育廳或武漢市教育局“藝術小人才”比賽一等獎】 2、筆試:《基礎樂理與聽寫》、《音樂鑒賞》。【《音樂鑒賞》依據教育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參考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在高中階段統一使用的音樂教材】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語文單科成績達到75分(150分制);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結構總成績從高到低錄?。?br /> 2、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60%+《音樂鑒賞》30%+《基礎樂理與聽寫》10%。 |
3、藝術管理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科目及 要求 |
筆試:《音樂鑒賞》?!緞澏ê细穹謹稻€,不計入總分;《音樂鑒賞》依據教育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參考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音樂鑒賞》教材】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當年湖北省高考“文科三本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到低錄??; 2、獲得我院任一專業方向(品種)“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均可填報我院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其藝術管理高考志愿與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的考生平行(即與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的考生志愿等同)。 |
4、鋼琴調律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演奏科目及要求與鋼琴演奏方向相同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br />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聽寫》50%+演奏初試20%+演奏復試20%+《樂理》10%。 |
(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科目及 要求 |
1、筆試: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作曲Ⅱ《鋼琴曲寫作》、《基礎和聲》、《聽寫》、《樂理》; 2、演奏(樂器不限):樂曲1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鋼琴演奏,曲目須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如選擇使用其它樂器演奏,則須從本簡章音樂表演專業樂器品種范圍內選取樂器,演奏獨奏作品1首); 3、視唱。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礎和聲20%+演奏10%+視唱5%+聽寫10%+樂理15%。 |
(三)錄音藝術專業(含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兩個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科目及 要求 |
科目及要求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結構總成績從高到低錄?。?br /> 2、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40%+專業結構分60%?!緦I結構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礎和聲20%+演奏10%+視唱5%+聽寫10%+樂理15%】 |
(四)音樂表演專業
1、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科目及 要求 |
1、指揮指定曲目3首,從曲目庫中選取1首管弦樂隊作品、1首合唱作品指揮,視唱(含二聲部彈唱); 2、筆試: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基礎和聲》、《聽寫》、《樂理》; 3、鋼琴演奏:樂曲1首,曲目自定(須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指揮25%+作曲Ⅰ15%+基礎和聲20%+鋼琴演奏10%+視唱5%+聽寫10%+樂理15%。 |
2、演唱方向
演唱科目及要求 |
●民族聲樂 ●美聲 1、演唱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2首; 2、演唱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3首。【民族聲樂復試曲目須有1首傳統民歌或根據傳統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美聲復試曲目須有中國歌曲1首,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1、演唱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2首; 2、演唱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3首?!緩驮嚽宽氂?首外國流行歌曲并用原文演唱】 |
公共科目 | 1、筆試:《聽寫》、《樂理》; 2、視唱。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結構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10%+專業結構分90%。【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唱初試40%+演唱復試50%+《視唱》4%+《聽寫》3%+《樂理》3%】 說明: 民族聲樂考生兼報通俗聲樂、美聲考生兼報通俗聲樂,均不另行參加通俗聲樂考試,其專業結構分通用;通俗聲樂、民聲兼報通俗聲樂、美聲兼報通俗聲樂,其專業結構分分別排隊,分別分配招生計劃,分別錄??; 民族聲樂和美聲伴奏人員自帶,也可清唱,不能使用伴奏CD; 通俗聲樂僅可使用CD伴奏,或清唱,不準另帶伴奏人員;伴奏CD請考生自備,CD中只能存儲本場考試曲目,不準存儲其它信息;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話筒演唱。 |
3、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二胡 ●琵琶 ●揚琴 ●古箏 ●竹笛 ●笙 ●嗩吶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1首、樂曲1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不同風格的樂曲3首。 ●民族打擊樂器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中國大鼓樂曲1首、小軍鼓練習曲1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鍵盤類打擊樂器樂曲1首、排鼓樂曲1首;從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馬林巴、組合打擊樂器中自選一種樂器演奏練習曲或樂曲1首,曲目自定。 說明:以上除二胡、古箏外,其它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伴奏人員自帶。 |
公共科目 | 筆試:《聽寫》、《樂理》。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0%+演奏復試50%+《聽寫》6%+《樂理》4%。 |
4、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
●木管 ●銅管
演奏科目及要求 |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奏曲1個樂章(與鋼琴合作的奏鳴曲可以視譜演奏)。 說明:以上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伴奏人員自帶。 |
公共科目 | 筆試:《聽寫》、《樂理》。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0%+演奏復試50%+《聽寫》6%+《樂理》4%。 |
●弦樂
演奏科目及要求 |
●小提琴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中提琴 ●大提琴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低音提琴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說明:以上除小提琴外,其它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伴奏人員自帶。 |
公共科目 | 筆試:《聽寫》、《樂理》。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0%+演奏復試50%+《聽寫》6%+《樂理》4%。 |
●西洋打擊樂
演奏科目及要求 |
1、演奏初試:①軍鼓:滾奏技巧1分鐘(由慢至漸快至快至漸慢至慢,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②馬林巴琴:大、小調音階、琶音、分解和弦(各種升、降調號、三個八度以上),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③定音鼓:滾奏技巧(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種音符、休止符); 2、演奏復試:①軍鼓: 從曲目庫中選取獨奏曲1首;②馬林巴琴(二棰、四棰不限): 從曲目庫中選取樂曲1首;③定音鼓: 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 ④從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國大鼓、套鼓中任選一種樂器演奏練習曲、樂曲各1首,曲目自定。 說明:以上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伴奏人員自帶。 |
公共科目 | 筆試:《聽寫》、《樂理》。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0%+演奏復試50%+《聽寫》6%+《樂理》4%。 |
●豎琴
演奏科目及要求 |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奏鳴曲或協奏曲1個樂章、樂曲1首。 說明:以上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伴奏人員自帶。 |
公共科目 | 筆試:《聽寫》、《樂理》。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0%+演奏復試50%+《聽寫》6%+《樂理》4%。 |
5、鋼琴演奏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鋼琴演奏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肖邦練習曲1首、其它練習曲1首、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古典奏鳴曲1個快板樂章;樂曲1首,曲目自定。 |
公共科目 | 筆試:《聽寫》、《樂理》。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br />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5%+演奏復試45%+《聽寫》6%+《樂理》4%。 |
6、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鋼琴演奏與編導:演奏科目及要求與鋼琴演奏方向相同。 ●手風琴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樂曲1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復調作品1首、樂曲1首。 ●電子管風琴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1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復調作品1首、樂曲1首。 說明:以上除鋼琴演奏與編導外,其它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 |
公共科目 | 筆試:《聽寫》、《樂理》。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 2、鋼琴演奏與編導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5%+演奏復試45%+《聽寫》6%+《樂理》4%; 3、手風琴、電子管風琴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0%+演奏復試50%+《聽寫》6%+《樂理》4%。 |
7、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爵士鼓 1、演奏初試:小軍鼓基本功練習2條(1條滾奏,力度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1條選自Sabin軍鼓基本功40條),從曲目庫中選取軍鼓練習曲1首; 2、演奏復試:爵士套鼓基本功訓練1首,從曲目庫中選取爵士套鼓樂曲3首。 ●古典吉他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1套(兩升兩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輪指練習曲或含有輪指技術的樂曲1首、復調作品1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1首、協奏曲1個快板樂章或大型獨奏樂曲1首。 ●薩克斯管 1、演奏初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二升二降調號及以上,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 2、演奏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奏曲1個樂章。 說明:以上除薩克斯管外,其它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伴奏人員自帶。 |
公共科目 | 筆試:《聽寫》、《樂理》。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br />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初試40%+演奏復試50%+《聽寫》6%+《樂理》4%。 |
(五)舞蹈表演與教育專業
科目及 要求 |
1、初試(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④點翻、串翻、掃堂(男)、贊步(男)。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試應著練功服(女:體操服、褲襪;男:汗衫、緊身練功褲); 2、復試:①舞蹈表演(限三分鐘以內,自備伴奏CD;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②舞蹈模仿。 |
分值及 錄取 |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初試(舞蹈基本功)50%+復試(舞蹈表演及模仿)50%。 |
九、文化科目考試
凡獲得我院“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文化高考,方可填報我院專業志愿。
十、其它事項
1、考試大綱及曲目庫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上http://zsks.whcm.edu.cn另行發布。
2、報考演奏專業的考生入學后樂器一律自備(鋼琴之外)。招生考試期間,鋼琴考場備有鋼琴,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雅馬哈900型電子管風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的樂器,請自備);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考場備有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3、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資料、無線通訊設備和電子產品及其他違規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4、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定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5、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6、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7、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上及時發布信息,并以新發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上的招生信息。
8、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7-88076720(高峰期線路忙時,請耐心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