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了解到,根據教育部發布的《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我區正在研究制定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進一步完善和繼續施行原有的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統考,在此基礎上擬新增編導類、播音類、表演類、舞蹈類專業考試全區統考。第二,按照教育部嚴格限定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要求,擬規定“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在藝術類中招生,不得在藝術類專業中增加本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方向招生”,空乘、安檢、學前教育等本科專業2014年起將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第三,原則上經教育部備案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高校和具有藝術學門類碩士學位授權點及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普通高校,方可在相應科類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其他我區統考不涉及藝術類專業,由相關高校申請并經我區批準后,亦可組織有關???;不具備校考資格的高校應直接使用相應科類統考成績,不得擅自組織校考。第四,加大對專業考試考場條件建設,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對考生考試過程實時視頻監控,全程記錄考生考試情況。
另外,有關我區201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意見及專業考試統考的實施辦法,請廣大考生、家長密切關注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近期發布的相關文件(具體方案及規定以正式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