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校長作為高職院校的領軍人物,對高職教育的發展現狀最熟悉,對其面臨的問題最了解;高職校長作為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先行者和實踐者,對于如何給高職或自己的學校定位,他們認識更深刻,更有發言權。因此,就高等職業教育整體的現狀及問題、高職院校發展的重點及面臨的問題、高職校長的政策訴求及其對《職教法》修訂的建議等相關問題,我們調查了120余名高職校長,以期從高職校長的視角透視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現狀、問題與改革方向。
參與調查的120余名高職院校領導干部來自29個省、市、自治區的省會和數十個地級市,其中來自東部地區略多,占38.7%,西部地區略少,占25.3%,中部地區占36%;絕大多數是黨政一把手,有44%是黨委書記,42.7%是院長或校長,13.3%是副院長,以下統稱為高職校長。
120余名高職校長幾乎都來自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且學校各具特色。其中國家示范校(第一期三批)校長占26.7%,國家骨干校(第二期三批)校長占25.3%,省級示范校校長占14.7%,其他院校校長占33.3%。他們所在院校,屬于教育部門管理的占47.7%,歸行業企業部門管理的占35.4%,附屬于普通院校的占6.2%,屬于其他類包括民辦院校的占10.8%。校長們所在的院校專業數量從3個到74個不等,其中專業數為30至50個的居多,占65%;各校主體專業為第一產業的占26.4%、第二產業的占43.1%、第三產業的占30.6%。院校的規模為2萬人以上的占1.3%,1萬至2萬人的占38.7%,5000至1萬人的占49.3%、5000人以下的占10.7%。
未來辦學著力點——提高內涵質量、形成特色品牌
高職院校的辦學優勢、師資狀況、未來發展方向及辦學的困難,作為高職院校的管理者,高職校長深有體會,從他們那里我們聽到了一線的聲音。
高職院校已初步完成規模發展。參與調查的高職校長所在院校,2011年招生情況:較好的占85.3%,一般的占13.3%,不好的占1.3%;就業狀況很好的占60%,較好的占37.8%,不好的占1.4%,說明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暫時沒有面臨嚴重的生源危機,就業情況也較為樂觀。在“您認為目前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規模如何”這個問題的回答中,40%的校長回答“偏大”,52%的校長回答“適中”,8%的校長選擇“說不準”,沒有一位校長選擇“偏小”。
調查結果表明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規模發展階段的生存問題已經基本解決,繼續發展要面臨的是提升內涵與質量,形成品牌與特色的問題。
高職正在走向內涵和品牌發展階段。在“您認為貴院辦學和發展的著力點或主題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回答中,65.8%的校長選擇了“提高內涵質量、特色品牌發展”。在涉及自己學校的“辦學突破或優勢”問題上,大部分校長選擇了關乎質量和內涵的關鍵要素,如“辦學模式”、“專業建設”、“校企合作”等,其中32%校長選擇了“辦學模式”,46%的校長選擇了“專業建設”,32%的校長選擇了“校企合作”。這表明在高職校長眼中,我國高職教育已經走出了規模發展的階段,逐漸進入內涵式發展階段。(由于調查時間為2011年,不排除2012年可能會出現高職招生和規模問題。)
期待升格,發揮引領作用。在高等職業教育發展階段升級的轉型期,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過程中,在全社會重視學歷和文憑的大背景下,升格問題也是校長們普遍關心的問題。調查顯示,54.7%的校長有升本的打算,16%的校長選擇尚有爭議,沒有升本打算的校長僅占29.3%,不足三分之一。
在訪談中,校長們直言:“不能升本則各種外在壓力難以解除,使高職院校失去不少發展空間”;“經濟轉型發展需要大量高科技人才,這些人才的培養需要大力發展本科制高等職業教育,甚至研究生層次的高等職業教育。高職不僅姓‘職’,更姓‘高’”;“即使不允許高職院校升本,也應打通中職和高職之間的通道,建立完善的職業教育體系,讓職業院校的學生有上升的通道”。
調查發現,高職校長們呼吁高職升格,其升格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期望建立完善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包括中職、高職、本科、研究生各個層級的職業教育。
高職校長對自身院校的升格有期待,對高、中職銜接和協調發展很關注,也非常希望在職業教育改革和創新中發揮觀念、課程、學歷銜接、師資培訓等多個方面的引領作用。
調查顯示,盡管我國大部分高等職業院校發展重心已經從規模擴張轉入質量提升和引領作用時期,但我國高職教育的發展水平尚不容樂觀,調查表明,77.3%的校長認為目前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一般,18.7%的校長認為較低,而且,還存在制約高職教育發展的瓶頸問題。
制約發展的瓶頸——經費投入不足、政策不完善
調查發現,經費與政策問題是制約高職發展的兩大突出問題。在“您認為我國高職院校最大的問題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回答中,74.7%的校長選擇了“經費問題”,66.7%的校長選擇了“政策問題”。
經費投入不足、政策不完善。調查中,大部分高職院校(72%)的經費主要來源是預算內財政撥款和學費,5.3%主要來源于學費和學校自籌,1.3%主要來自于學費和企業,還有14.7%的院校的主要經費來源單純是預算內撥款,6.7%的院校單純是學費。顯然,高職院校的經費來源渠道較為單一,各高職院校應該拓寬經費來源渠道,加強學校自籌經費的能力,加強校企合作。
當然政府也應相應地增加財政投入、完善經費投入政策。調查顯示,僅有6.7%的校長認為我國高職發展的經費投入政策“好”,有37.3%的校長認為“一般”,41.3%的校長認為“較差”,14.7%的校長認為“很差”。這說明大部分校長對我國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政策并不滿意。政府應逐步完善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政策,確保國家資金用到刀刃上。
各項制度滿意度差、有待完善。在對職業教育各項制度與政策的調查中,除了貧困生資助政策之外(11%的校長認為非常好、63%的校長認為好),法制化建設、經費投入政策、招生政策、就業制度、評估評價制度、資格證書制度、學校辦學自主權、師資的培養與選用等政策和制度的滿意度都不高,具體調查結果見下表(高職校長對職業教育制度和政策滿意度調查表)。
在眾多讓人評價不高的制度與政策中,高職校長們對法制化建設、經費投入政策、評估評價制度、學校辦學自主權政策等的評價尤其差,這幾項評價“好”與“非常好”的比率均低于15%。建議國家在逐步完善各項政策與制度的過程中,優先考慮這些問題。
從法制化建設方面來說,高職發展應加強法制化建設,盡快出臺或制定促進職業教育大力發展的政策或制度,如加快《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修訂、校企合作促進政策的出臺,以及其他各項法律、規章制度的實施,讓職業教育的發展有法可依。
從評估評價制度上來說,我國目前對高職院校的評價機制與普通高等院校的評價機制基本一樣,這種基于普通高等教育的評價機制并不適應職業特色、技術特色、應用特色非常鮮明的高職院校,國家應盡快研究適合高職院校的評價機制,給予高職教育合理的社會地位與待遇。
從辦學自主權來說,91.9%的校長認為應該進一步擴大高職院校的辦學自主權,5.4%的校長認為應該維持現狀,2.7%的校長認為應該收縮。由此可見,大部分校長希望能夠擁有更多的辦學自主權。在訪談中,有的校長談到學校的具體教學都有人管,上級部門對學校權力約束太緊,體制弊端較明顯,學校不能事無巨細跟著上級機關的指針轉,需要更多的自主權。有的校長提出了教育去行政化問題,要求上級不要事無巨細管理下級,對學校辦學指手畫腳。
政府大有可為——加強制度建設、健全職教體系
客觀而言,高等職業教育目前仍然存在吸引力不足的問題,這與其發展過程中困難重重密切相關,除了上述所說的經費與政策問題之外,還有教師的實踐能力不強、校企合作企業積極性不高、現代職教體系尚未建立等問題,一系列問題的解決需要政府的力量,發展高職,政府大有可為。
高職校長們對未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所依賴條件的選擇中,除了經濟社會的需求拉動之外,被選率較高的就是“國家政策的保護”,占20%。在“您認為我國實施校企合作的障礙主要是什么”這個問題的調查中,29.7%的校長選擇了“政府政策的缺位”,雖然仍有32.4%的校長選擇了“企業的積極性不高”,37.8%的校長選擇了“缺乏合作的機制體制”,但無論是調動企業的積極性,還是建立合作的機制體制,都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在“您認為《職教法》修改中最應該強調的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回答中,更是有79.7%的校長選擇了政府的責任。在“您認為《職教法》修訂中應重點解決的問題是什么”這一問題的回答中,被選率最高的依然是“職業教育的政府責任問題”,占62.7%。
54.7%的校長認為修訂《職教法》應重點解決的問題是提高職業教育的地位與作用。如何提高職業教育的地位與作用,更是與政府作為密不可分。
因此,多個問題的共同結果都證明,高職校長呼吁政府的支持。調查表明,在高職教育發展過程中,高職校長希望得到政府保障與支持的排在前三位的是:加強制度建設、健全職業教育體系、發揮行業企業的作用。
加強制度建設。調查表明,加強制度建設首先應考慮師資隊伍建設制度與就業準入制度。
調查顯示,66.7%的校長認為我國職教師資隊伍建設中的主要問題是教師的實踐能力不高,14.7%的校長認為是教師的職業資格標準問題。不管是提高教師的實踐能力,還是建立適應高職院校的師資標準,都不是僅靠學校、教師自身的努力能夠完成的,更需要政府的幫助、企業的支持。高職院校的進一步發展,需要政府建立師資隊伍建設制度,例如建設適合高職院校自身的教師資格標準和準入制度,加強對企業高水平專業技術人員的引進與教師自身的企業實踐制度等,提升高職院校教師隊伍的實踐能力。具體都有哪些制度建設?高職校長們有自己的想法。46.7%的校長期望建立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30.7%的校長期望建立師資培訓經費劃撥制度,53.3%的校長期望建立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獨立評審制度,69.3%的校長期望建立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職校任教制度,68%的校長期望建立職教教師資格標準和準入制度。
18.7%的校長認為修訂《職教法》應重點解決的問題是加強就業準入制度。目前我國高職院校就業率雖然并不低,但是就業質量飽受詬病,高職畢業生的就業條件差、待遇低、崗位低。而一些條件好的崗位卻被非專業人士占據。我國的就業準入制度不完善,有的行業有就業準入制度,但落實不夠到位,有的行業根本沒有就業準入制度,不利于擁有一定技術水平的高職畢業生就業,不利于提高我國職業教育的吸引力,更不利于行業企業的長遠發展。
因此,政府應加強就業準入制度,按照統一制度、全面推行、分類指導的原則,結合我國經濟增長、經濟結構調整和主導產業對大批適用技術技能人才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培訓與技能鑒定系統,為勞動力市場主體雙方提供職業資格認定服務,引導企業盡快完成企業內工人技術考核向職業技能鑒定社會化管理過渡。
健全職業教育體系。50.7%的校長認為修訂《職教法》應重點解決的問題是健全職業教育體系,而對于構建我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重點,32.4%的校長選擇了建立與普通教育學歷平等的證書制度,23%的校長選擇了與普通教育相互溝通,23%的校長選擇了高、中、初職教自成體系,13.5%的校長選擇了大力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6.8%的校長選擇了大力發展職業培訓。
發揮行業企業的作用。32%的校長認為修訂《職教法》應重點解決的問題是發揮行業企業的作用。依靠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是改革和發展我國職業教育的重要方針?,F行的《職教法》明確規定:“行業組織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組織應當舉辦或者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業的企業、事業組織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有計劃地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實施職業教育”。
面對新的經濟發展形勢,適應職業教育發展的需求,政府應盡力發揮行業企業在發展職業教育中的作用,放一部分權力給行業企業,明確行業企業舉辦和實施職業教育的責任和權力,調動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的積極性。例如,在放權給行業方面,應鼓勵行業辦學,充分給予行業在行業職業資格標準的制定、監督方面的權力,給予行業制定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資格標準及監管等權力。在鼓勵企業方面,應制定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有效補償機制、稅收優惠機制、職工培訓免費政策等。
總之,通過對百名高職校長的調查發現,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已經走出生死線,從規模發展階段邁入了內涵式發展階段,但其發展過程中仍面臨一些問題,如經費不足、制度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到位等,面臨眾多需要解決的問題,高職校長向政府伸出求援之手,希望政府大力支持職業教育的發展,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健全職業教育體系、發揮行業企業的作用,以提高職業教育吸引力、促進職業教育的大力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