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江蘇省屬重點大學,目前擁有國家重點學科6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3個,江蘇省重點學科20個;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2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專業1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7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專業199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1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2個。學科覆蓋哲、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管、藝等門類。
2013年我校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專業138個,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領域42個。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2800名左右,其中學術型2000名左右,全日制專業學位800名左右,擬接收推免生400名左右(含學術型、全日制專業學位)。學生完成學業后均可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以下兩個條件(要求2012年11月14日前達到)的人員:
①進修過8門或8門以上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
②在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獲得廳局以上獎項。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我校的學術型專業和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等兩個專業學位類別可設置單獨考試。
2013年教育部下達我校單獨考試的招生計劃為10人。
(四)推薦免試
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
2013年我校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申請專業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10個專業領域,具體專業領域是學科教學(思政、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英語、歷史、地理)、現代教育技術等10個專業領域。教育碩士專業領域中的學科教學(音樂、體育、美術)等3個專業領域不接收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統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接收推免生單位應及時為推免生辦理相關接收手續。
我校推免生的具體接收辦法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yz.njnu.edu.cn,下同)的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