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資格審查
1.我校將在網上報名結束后審查考生網報信息,并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再次進行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2.復試時,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參加復試。
3.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若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直接扣留偽造證件。
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初試
1.初試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該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2.初試科目: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詳情請見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地點:以報考點指定為準,考前考生向報考點咨詢。
4. 《準考證》下載時間: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發《準考證》。
5.考生在每科目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忌踉嚦煽儗⒃谖倚Q芯可壕W站上公布,請注意查詢。
(三)復試
1.初試合格的考生才能進入復試。復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內容另行通知。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和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報考專業兩門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和參考書請見表2。
表2 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類別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加試科目 | 書目編號 | 備注 |
學 術 型 研 究 生 |
體育人文社會學 | 040301 | 教育學及運動訓練學 | ⑴⑶ | |
運動人體科學 | 040302 | ||||
體育教育訓練學 | 040303 | 體育社會學及學校體育學 | ⑷⑸ | ||
民族傳統體育學 | 040304 | ||||
思想政治教育 | 030505 | 倫理學及法學概論 | ⑿⒀ | ||
應用心理學 | 040203 | 教育學及運動心理學 | ⑴⑵ | ||
康復醫學與理療學 | 100215 | 康復醫學及運動醫學 | ⑹⑺⑻⑼ | ||
行政管理 | 120401 | 管理學及人力資源管理 | ⑽⑾ | ||
專業 學位 研究 生 |
體育教學 | 045201 | 教育學及體育社會學 | ⑴⑷ | |
運動訓練 | 045202 | ||||
競賽組織 | 045203 | ||||
社會體育指導 | 045204 | ||||
參 考 書 目 | |||||
⑴《教育學基礎》,教育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全國十二所重點師范院校聯合編寫 | |||||
⑵《運動心理學》,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張力為、毛志雄主編 | |||||
⑶《運動訓練學》,人民體育出版社,2000年版,全國體院通用教材 | |||||
⑷《中國體育社會學》(修訂本),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盧元鎮主編 | |||||
⑸《學校體育學》,人民體育出版社,1991年版,全國體院通用教材 | |||||
⑹《康復醫學》(第3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年版,南登昆主編 | |||||
⑺《運動醫學》,人民體育出版社,1990年版,體育學院通用教材 | |||||
⑻《運動損傷學雙語教程》,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1版,矯瑋主編 | |||||
⑼《實用運動醫務監督》,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版,王林主編 | |||||
⑽《管理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1月,斯蒂芬.P.羅賓斯著、孫健敏譯 | |||||
⑾《人力資源管理概論》(教育部面向21世紀人力資源管理系列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8月,董克用、葉向峰主編 | |||||
⑿《新倫理學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魏英敏、王澤應主編 | |||||
⒀《法學概論》,中國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吳祖謀主編 |
3. 報考學術型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體育學兩專業的考生,報考體育碩士專業學位體育教學、運動訓練和社會體育指導三個研究領域的考生,在復試時測試專項技術。
七、調劑
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各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為準。
八、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與時間另行通知。
九、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托培養碩士生。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北京體育大學、考生所在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書。
十、違規處理
1.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我校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一、畢業生就業
1.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
2.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學校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其他
1.2013年我校各專業均招收計劃內非定向研究生、計劃內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外委托培養研究生及計劃外自籌經費研究生。
2.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具體收費標準以入學須知為準。
4.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5.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
北京體育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grs.b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