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 陳嘉庚 先生于 1921 年創辦,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 “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學校位于廈門市南端,依山傍海,風景秀麗,校園環境堪稱國內一流。
為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養機制,激發研究生的創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從 2008 年起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 2013 年將繼續推行。 我校將在現有國家撥款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 統籌資源、優化配置,通過提高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的 金額和受益面(除委培和定向生外, 符合申請條件的研究生 100 %可獲得獎學金)。 我校將繼續以 “ 三助 ” 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種形式對研究生進行獎勵和資助。
經我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對于 2013 年招收的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我校將繼續給予與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完全相同的獎學金待遇 。 同時, 2013 年我校仍有部分專業學位碩士只招收在職考生(具體招生專業請見隨后公布的《廈門大學 201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一、招生規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214 個學術型碩士專業, 34 個專業學位碩士點招收碩士研究生 3500 名左右(含統考生、推免生和專項計劃考生)。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繼續優化調整碩士研究生教育結構,進一步擴大專業學位招生計劃,遞減學術型招生計劃。各院系的招生計劃根據各單位的學科、導師、科研和生源情況確定。具體詳見我辦在網上公布的《 廈門大學 201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我校 2013 年招生專業目錄中各院系的招生計劃供各位考生參考。在錄取階段,我校將視生源狀況、考生上線情況和學校發展需要等情況對各院系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調整。
二、學制和在校年限
學制2-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學)。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
三、報考條件
Ⅰ、 接受推免生的條件
1 、對申請我校文科類各專業的推免生畢業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屬重點高校、 “ 211 工程 ” 、 “ 985 工程 ” 高校的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所在專業為全國重點學科或者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簡稱 “ 基地班 ” )的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具備申請資格。藝術學院各專業和體育部各專業接收推免生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對申請我校理、工、醫類各專業的碩士推免生畢業院校的要求:具有推免資格院校的獲得推免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具備申請資格。
(注: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申請我校學術型專業的考生須具備學術型推免資格;申請我校專業學位的考生具備學術型推免資格或專業學位推免資格均可。)
2 、成績要求: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茅;
3 、外語水平要求: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 425 分及以上者。 各理工醫類專業、藝術類專業和體育類專業可適當放寬;
4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獲得推薦免試資格者,經三名以上相關專業教授聯名推薦,上述條件可適當放寬。
5 、我校 2013 年招生的各全日制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條件同上。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辦法詳見我校招生辦網頁《廈門大學 2013 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網址:http://zsb.xmu.edu.cn )。
注:申請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網上報名的時間為: 9 月 1 日 —— 9 月 20 日 ,報名網址: http://zsb.xmu.edu.cn
Ⅱ、 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一)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 年齡一般不超過 40 周歲( 1972 年 8 月 31 日 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 、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 、 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 、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 2012 年 11 月 14 日 )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2013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 ① 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②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 4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 ① 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②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
( 5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 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 、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 2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 代碼為 0301] 畢業生不得報考)。
2 、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 2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 代碼為 0301] 畢業生方可報考)。
3 、 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稅務、金融和社會工作(在職方向)專業學位均只招收在職考生。 如果被錄取,考生的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不轉入我校,學校不安排住宿。報考以上在職專業學位的考生 須符合下列條件:
( 1 )符合(一)中第 1 、 2 、 3 、 4 、 5 各項的要求。
( 2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 、 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稅務碩士、金融碩士和社會工作在職方向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