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機學院創辦于1953年,由上海市教委與上海電氣集團共建共管,在校企合作聯合開展人才培養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學校秉承“技術立校,應用為本”的辦學方略,自1994年起,畢業生就業率連續19年保持在97%以上,簽約率始終穩居上海高校前列,學校被授予“上海市促進就業先進集體”稱號。作為首批獲準實施“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的院校,上海電機學院2013年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規定修滿學分完成學業的研究生,將授予研究生畢業證和碩士學位證。
一、培養目標:
我校電氣工程領域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能夠掌握電氣工程領域堅實的基礎知識和系統的電氣工程專門知識,能勝任電氣工程及風電新技術的研究開發、新成果轉化、新技術應用等工作,具有承擔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本領域的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夠獨立運用本領域的先進方法和現代技術手段解決工程問題。
二、招生名額:
擬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80名(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數為準)。
三、學制:
學制為2.5年。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5.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五、報名與考試
1.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學校組織。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復試具體安排見學校2013年復試工作通知。
六、體檢
復試考生需參加體檢,體檢具體安排見學校2013年復試工作通知。
七、錄?。?/strong>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學位授予
在學校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條件的,頒發學歷證書,并授予碩士專業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