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人才的識別與培養無需華麗標簽、昂貴投入,而需要基本的保障與保護。”
又是一年招生迎新季,“培優創新實驗班”風行于各級各類學校,既舒緩著“錢學森之問”下中國教育界的焦慮,又承襲著確保重點的資源配置慣習。名目繁多的英才培優項目,內攜辦學者的理念認同、資源傾斜,外吸考生家長的青睞與角逐,想不熱也難!
針對這一重要的教育實踐,有限的討論多聚焦于英才評價的標準、選拔程序的公正合理,以及實施過程的公開透明等操作層面的有效性與合理性。我的疑問是:這一實踐是否具備價值正當性?創新人才究竟如何培養?究竟該做加法還是減法?
看似因材施教的培優項目,其背后隱藏著加法邏輯。我們就從檢討這一邏輯的觀念悖論與實踐困境入手。
首先,在人才觀念上,不能將“拔尖人才”等同于“創新人才”。目前通行的“拔尖人才”選拔無外乎是挑出某一規則下、某些指標中的優勝者,其選拔機制不過是基于已知的標準,選擇可識別的要素,復制可預期的素質。需要提醒的是,由此選拔出來的“拔尖人才”,通常是可期許的規則執行者與制度維持者,難于省察且逃離所謂“范式陷阱”,更與創新人才無關。
其次,在人才培養中,要仔細辨析“關注”與“信任”的差異。加法邏輯中的高投入將剝奪學生必要的自由,高關注甚至會驅逐必要的信任。“拔尖人才”頭頂光環,符合“皮革馬利翁效應”:積極的預言能生成積極且豐碩的果實。然而,此邏輯的另一面卻是“標簽理論”。不同的標簽意味著不同的定義、不同的期待與不同的安排,意味著區隔與排斥——英才的心理優越與地位優勢建立在對多數平庸者的尊嚴貶抑與資源剝奪之上——這是推崇合理配置資源的管理邏輯所默許且接受的成本。同時,短視的管理邏輯又將陷入困頓:不必要且不正當的排斥會以巨大的反作用力,持續挫傷且異化著所揀選出來的“拔尖人才”。高投入與高關注使他們失去了犯錯誤及失敗的權利,因為錯誤、失敗與平庸相連,他們被強制性地塑造成所謂的“精英”。
再其次,在人才評價上,要小心“自然生長”與“拔苗助長”的界限。在英才的刻意培養即加法邏輯下,因材施教的原則常被扭曲成為過度教育與過度強化。在高區分與高排斥下,同輩參照與相互激蕩常演變為激烈的競爭與攀比。在加法邏輯下,英才們失去了自然生長的節律以及“受之于天”的性向喜好,只知一味地向上、再向上。作為反例,所謂的“第10名現象”值得深思。這個位次的學生既沒有優秀到被寄予厚望,也沒有糟糕到需要監視訓斥,他們是群體中的低關注者,從而獲得了自在以及相對的自由生長氛圍。
換一個思路,英才培優也罷,創新人才也罷,摒棄刻意的單列與投入,代之以小心的保護、等待與尊重,使其免于干擾,此為創新人才培養中的減法邏輯。
在我們的學術管理邏輯與人才培養實踐中,有一個致命的忽視——犯錯誤的權利是真正的科學創新的一個必要前提條件,也是科學場域獨有的基本權利。只有擁有犯錯誤的權利才能確保自由探索、無畏前行,才有可能推陳出新、不斷超越。
對科學創新而言,犯錯誤的權利以及支撐此權利背后的寬松與自由,其價值遠甚于高投入與高關注。遺憾的是,因為科學創新的不確定性與風險性,管理邏輯習慣將高投入、高聲譽等同于有價值的產出與貢獻。這是一個倒因為果的荒謬邏輯——不問所生產的功能是什么,貢獻有多大,且看排場,且看頭銜!
當科學創新被塑造成為一項高成本、高關注的榮譽性事業時,科學精英們已失去了犯錯誤的權利,創新的活力已轉換為獲取功名利祿的技能。
歸根到底,創新需要的是制度性保障,是安全的、自在的、自然成長的果實。同理,創新人才的識別與培養也無需華麗標簽、昂貴投入,而需要基本的保障與保護:將學習的權利、探索的權利、選擇的權利盡可能多還給成長的主體,在減法中觸摸成長的精髓,觸及創新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