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程碩士、社會工作碩士、中藥學碩士、藥學碩士、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 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4、5各項的要求。
②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 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4、5各項的要求。
②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③ 我校2013年公共管理碩士只招收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4.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 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②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5.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 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②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6.報名參加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 符合第(一)條中的第1、2、4、5各項的要求。
②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工作滿4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在會計或財務專業進修并考試通過該專業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干專業課程(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可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③ 我校2013年會計碩士只招收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且有會計或財務從業經驗。
(三) 我校2013年不招收單獨考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