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籍學歷的認可問題
1、是不是所有民辦高校的學歷證書國家都不承認?
不是所有民辦高校的學歷證書國家都不承認。
第一種:民辦高校招生列入國家招生計劃、通過省招辦錄取或備案。此類招生計劃可通過陽光高考信息平臺查詢,也可以通過省市招辦印制的高校招生專業目錄或發給學生的報考資料查詢學校公布的專業和人數。此類招生有規范的錄取手續,可通過省市招辦公布的查詢方式查詢錄取結果,另外教育部還規定,對民辦高校錄取的,由省級招辦打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并加蓋錄取專用章,由學校連同錄取通知書一并寄給考生。這類學生入學后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可查到新生學籍注冊信息,其大學畢業后取得的學歷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第二種:民辦高校計劃外招生,組織學生參加高自考,各門考試及格,可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其自考學歷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網站上查詢。
第三種:民辦高校計劃外招生,學校自行頒發的畢業證書,屬于學習或培訓的經歷記載,國家不承認學歷。
2、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的畢業證書有區別嗎?
在國家計劃內招生,兩者都是正規的辦學單位,所頒發的畢業證書在內容上和性質上沒有區別。
3、請問網絡教育是什么教育形式,他的學習形式和待遇與普通高校有什么不同?這樣的文憑國家承認嗎?畢業證書是什么類型的?
網絡教育即現代遠程教育,屬于成人教育形式,學生主要通過網絡學習學校所安排的課程,學生畢業后國家承認學歷。與普通高等教育的主要區別:一是入學不需要參加全國統考,只參加學校的考試;二是在網上學習學校規定的課程,不需到學校學習;三是在讀期間大部分課程由學校命題考試,另有幾門課程需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而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除英語需要參加全國四、六級考試外,其他課程由學校命題考試;四是畢業證書不同,注有“網絡教育”標志,不發就業報到證,而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畢業發就業報到證。
4、什么是計劃外招生?那些自考的學校和統招有什么區別嗎,是不是畢業證書不一樣,那國家承認文憑嗎?
“計劃外招生”指沒有納入國家計劃的招生,不是正規錄取的。招生學校往往通過辦自考助學班、組織生源參加自學考試或成人高考方式使部分考生獲得國家承認的文憑。自考的學校和統招的相比,辦學環境、條件、師資等都不如統招的強。自考畢業時不發就業報到證。
5、報考專業不是招生計劃內的專業,國家是否承認?
根據招生規定,沒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專業,不能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也不能取得國家承認的學籍和學歷。
6、我今年考上了一所二本院校合作辦學的三本,三本與二本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是不是一樣啊?
雖然三本學校(獨立學院)依托二本學校的辦學資源,但屬兩個單獨的辦學單位。獨立學院(三本)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并以獨立學院名稱具印,兩者畢業證書的院校名稱是不一樣的。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頒發獨立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7、國家規定獲得學士學位的條件是什么?
學位一般分學士、碩士 、博士3個等級。學士屬初級學位,通常由高等學校授予大學本科畢業生?!吨腥A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學士學位的條件是高等學校本科學生完成教學計劃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畢業實踐環節)的成績,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者。
關于中外合作辦學問題
1、中外合作招生的畢業證是何種?我看招生計劃中,一本、二本均有中外合作辦學,學費較高,請問此類畢業證是何種?我到這些院校的招生網站看了招生簡章,發現均無說明。
《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對各種中外合作辦學形式做了詳細的規定,對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應當納入國家下達的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具體規定如:①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士學位以上學歷學位教育的,其共同制訂的教育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應當不低于外國教育機構在其所屬國的標準和學術要求。②實施中國高等學歷教育和外國學歷學位教育,并頒發中國學歷、學位證書和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證書的,其培養目標、培養要求、課程設置、教學內容等應當滿足雙方的學術要求。③實施高等學歷教育、頒發中國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執行;④實施外國教育機構學士學位以上學歷學位教育、頒發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證書的,中國教育機構應當具有實施相應層次和類別的學歷教育和學位授予的資格,外國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當遵循真實有效的原則,與該教育機構在其所屬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相同,并在該國獲得承認。
因此中外合作辦學的證書問題,首先應確定合作辦學項目是否經過國家教育部的批準。其次要了解合作項目的合作模式,具體涉及到兩校發證,還是一校證書,是頒發學歷和學位雙證,還是頒發學位單證,在報考時一定要向招生院校咨詢清楚。通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要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其錄取時應通過高考正常的招生錄取手續,因此也有一些學校從低年級的學生中選拔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習。對一些沒有參加高考,或高考分數低沒經過省級招辦正常錄取手續的,而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往往只能取得學位證書,不能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2、就讀中外合作辦學3+1,2+2等國內不認可學歷的學生可否參加高考.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規定:凡同時具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三個條件的即可參加高考報名,接著《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做了除外規定,明確五類人員不得報名,即:(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4)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對于中外合作辦學3+1,2+2等國內不認可學歷的學生,不在限制之列,應可以參加高考。
關于港澳高校報名問題
1、老師:被提前批次的學校錄取后,還能被一批學校錄取嗎?比如:我報了香港城市大學,經考核通過,但后來又不想去了,這樣還能收到一批的通知嗎?
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在內地提前批次招生。據了解,香港中文大學會和預錄取考生聯系核實,考生同意就讀后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不同意就讀則退還檔案,不影響考生下一批次錄取;香港城市大學則不聯系考生核實,按照錄取程序直接錄取進檔考生。被錄取考生不能參加下一批次錄取。有意報考這兩所高校的考生也可聯系高校核實情況。
2、教育部規定,被香港高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內地高校的統一錄取。問題:被澳門高校錄取呢?也不能再參加內地高校的統一錄取了嗎?是否可以同時報幾所澳門高校?
澳門高校實行單獨錄取,考生參加內地高校的統一錄取不受影響。你可以同時報澳門的學校。
關于錄取、平行志愿問題
1、請老師解答一下,提檔線、投檔線、錄取線,三者各是什么含義,有什么區別?
請仔細閱讀《陽光高考·考生與家長電子讀本》第二部分第一節高考常識。該電子讀本可以免費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下載。
2、什么是“平行志愿”
所謂“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填報的同一錄取批次同一投檔時間段中的多個院校志愿。它體現了志愿之間的并列結構關系。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市區實施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改革試點。
各省市自治區實行的平行志愿方式并不一致,有的省市是在所有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有的省市則只在某一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有的省市只在每批次的第二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因此有所謂的“大平行”、“小平行”之說。但無論是哪種平行志愿,其所依據的方法和原則是一致的,考生只需按照平行志愿的規則,結合自身實際填報志愿即可。
各平行院校志愿之間沒有分數級差。錄取時,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改變過去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愿”從第一個平行志愿到最后一個平行志愿的順序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