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學生帶零食進學校,也禁止學生從食堂買零食,一旦發現輕者喊家長,重者停課三天。日前,聊城陽谷實驗中學這一新規定惹來一片爭議聲。25日,當地教育局責令學校廢除此項懲罰。(齊魯晚報)
據相關負責人解釋,學校之所以這么做,主要是由于學生在校內吃完零食,包裝袋隨手亂扔,而且學校附近的小商販多為無證經營,對所銷售的商品、食品質量及衛生無法保證。如此看來,學校禁止學生吃零食的做法也是本著為學生考慮的角度,想法是好的,但實施辦法卻有些不妥。
學校,是像學生提供教育的地方,以引領受教育者的身心向著正確方向發展為目的。學生隨手亂丟垃圾,是否是教育的缺失,亦或是校園垃圾箱安設不足,基礎建設沒有跟上。這些我們無從得知,但無論是何種情況,都不應通過禁止學生食用零食來解決,違反者停課的規定更是欠考慮。作為一名中學生,課業負擔著實不輕,且還處在長身體的年齡,飯量以及對營養的需求都比較大,很多不法商販利用這點,采取無證經營、占道經營等方式聚集在學校周邊,不僅對日常的教學秩序帶來了極壞的影響,而且其所售食品進貨渠道混亂,不能保證食品的安全,極有可能對孩子的身體造成傷害,作為學校應積極的與相關部門溝通,多部門聯合執法,規范校門口的經營秩序,衛生部門也應多與學生接觸,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的常識,讓學生健康快樂的成長,困難是存在的,但辦法總比困難多。
該校這種禁止學生,違反就停課的做法實不可取,萬不能遇事避重就輕,管理學生對于學校的教育者而言,確實比采取其他辦法簡單易行。但可否考慮過學生及家長的感受,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傳道是應放在首位的,應以身作則,為弱者伸張正義,不應以學生為“軟柿子”,方便自己的同時,給別人帶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