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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學院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院管理,實施依法治校,維護舉辦方、學院教職員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促進學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三亞學院
學院英文名稱:SANYA COLLEGE
第三條 學院地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大道學院路。郵編:572022。網址:www.syxyhn.com。
第四條 學院性質: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是海南省教育廳。
第五條 辦學宗旨: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立足三亞、服務海南、面向全國,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受社會歡迎、具有創新精神和綜合競爭能力的高級應用型人才。
辦學使命:讓學生更好地走向社會。
校訓:自力更生、合力更新、有容乃大、不懈則優。
校風:豪氣、大氣、正氣。
第六條 辦學類別:綜合類。
主要設置學科門類為:人文學科、社會學科、工學、管理學等。
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辦學規模:18500人。
第七條 學院舉辦者:海南落筆洞投資有限公司(銘泰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
第八條 學院為非營利性社會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舉辦方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辦學積累所形成的資產及受贈的財產為學院所有。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九條 學院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是學院決策機構。董事會由銘泰集團代表2人、海南大學代表1人,三亞學院代表4人組成,共7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應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董事任期4年,可連任。首屆董事會成員由舉辦者推選,報主管部門備案。以后每屆董事會成員分別由參與方提議協商,董事會會議產生。
第十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定、修改學院章程;
(二)聘任或解聘院長;根據院長提請,聘任或解聘院級其他領導;
(三)制定學院發展規劃,審定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審定學院機構設置方案;
(六)決定教職工編制方案和工資標準;
(七)決定學院的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
(八)審議院長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董事會會議。如董事長認為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聯名提議時,可以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十二條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在會議召開5天前將會議內容、時間、地點等事項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可書面委托授權別人代為出席,委托書應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必須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組成人員參加才能召開。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討論一般事項時,簡單多數同意即可通過。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應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院長;
(二)修改學院章程;
(三)制定學院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院的分立、合并、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和做出的決定形成會議記錄,不同的表決意見應當予以記載。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十五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會議時,可委托另一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二)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負責董事會的日常工作;
(四)審定、簽署董事會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
(五)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六條 學院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的人選應根據國家規定的任職條 件選配事業心強,具有十年以上的高等學校管理經驗,年齡在七十歲以下,身體健康的教育專家擔任。院長人選經學院董事會決定,報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任命,任期4年,可連任。根據工作需要,設副院長、院長助理5至7人,由院長提名,董事會任命,任期4年。
院長為學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條 院長按照董事會的授權負責學院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并主持院務委員會會議。院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二)召集主持院務委員會會議;
(三)實施學院發展規劃、財務預算、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學院規章制度;
(四)組織育人、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和培養規格;
(五)擬定內部機構設置和編制方案;
(六)主持制定學院相關規章制度;
(七)聘任和解聘學院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八)保護和管理學院財產,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代表學院簽署對外文件;
(九)開展學術交流和國際合作辦學活動;
(十)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八條 院務委員會是院長領導下的議事決策機構,討論和決定學院改革、發展及學院人、財、物、事等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項,檢查各項工作的進展和落實情況,推動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院領導和工會主席為院務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根據會議議事內容,吸收有關職能部門和分院負責人參加。
第十九條 學院設立學術委員會,審議學科、專業設置及教學、科研計劃方案,評定教學、科研成果。
第二十條 學院設立教學督導組,對教育教學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并對青年教師進行培訓和指導,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第二十一條 學院設置以下機構:院長辦公室、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項目辦公室、學生處、招生就業處、財務處、后勤服務處、科研設備處、保衛處、評估中心;社會發展分院、法學分院、財經分院、管理分院、旅業管理分院、人文與傳播分院、藝術分院、外語分院、理工分院、公共基礎教學分院、國際旅游分院、音樂分院、體育分院、社科部;圖書館。
第三章 黨、團、工會組織
第二十二條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建立三亞學院黨的基層委員會,在上級黨委、黨組、工委領導下開展工作。三亞學院黨委在學院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支持董事會和院務委員會依法辦學,保證學院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則;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領導院共青團、工會、學生會和其他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在師生員工中培養和發展新黨員。
建立黨委與董事會的協商溝通機制,完善黨委與院務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制度。黨委對學院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