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12]39號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申請正式設立河北外國語學院的函》(冀政函[2011]162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籌建河北外國語學院的通知》(教發廳函〔2011〕43號)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六屆一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在石家莊外語翻譯職業學院的基礎上建立河北外國語學院,學院代碼為13402;同時,撤銷石家莊外語翻譯職業學院的建制。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我部將向社會公告經我部核準的《河北外國語學院章程》(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河北外國語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民辦普通高校,由你省負責管理。
二、該校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近期本、??平逃⒅?,逐步擴大本科教育。
三、該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6000人。
四、該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置本科專業6個,即英語、俄語、法語、日語、朝鮮語和西班牙語。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省本著改革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對該校的指導,使該校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加強學科、專業和師資隊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積極探索民辦高等學校的辦學體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有益的經驗;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培養更多更好的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人才,為河北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河北外國語學院章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