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12]38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銀川科技職業學院升格為銀川能源學院的函》(寧政函[2010]147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銀川能源學院(籌建)“去籌”設校的函》(寧政函[2011]175號)均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籌建銀川能源學院的通知》(教發廳函[2011]44號)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六屆一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在銀川科技職業學院基礎上建立銀川能源學院,學院代碼為13820,同時撤銷銀川科技職業學院的建制。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一并向社會公告經我部核準的該校辦學章程?,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銀川能源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民辦普通高校,由你區負責管理。
二、學校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近期本、專科教育并重,逐步擴大本科教育。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6000人。
四、學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置本科專業5個,即:化學工程與工藝、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區本著改革的精神,加強對該校的指導和支持,使學校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加強學科、專業和師資隊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積極探索民辦高等學校的辦學體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有益的經驗;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培養更多更好的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性人才,為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銀川能源學院章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