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臺詞:學生自備朗誦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詩歌皆可。
A.(90分以上)
語言流暢生動、吐字清晰、字音準確、節奏鮮明、聲情并茂。音色音量上乘,具有較好的表現力、感染力。
B.(80分-89分)
語言較為流暢生動、吐字歸韻準確、節奏鮮明、音色音量較好,具有一定的表現力、感染力。
C.(70分-79分)
吐字歸韻較準確、音色音量一般,但不流暢,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歸韻不夠準確,語言問題較多,音色音量欠缺,但能糾正者。
E.(40分-59分)
吐字歸韻不準確,語言感覺較差;音色音量較差,調整困難者。
F.(1分-39分)
吐字歸韻差,缺乏語言感覺,音色音量差,唇舌齒元音發音有缺陷者,或難以調整者。
(三)形體:學生自備各種舞蹈、武術、健美體操等,無伴奏帶。
A.(90分以上)
動作節奏、韻律、感覺、情緒(表情)、身體柔韌度、協調性優秀且能獨立跳出一曲風格完整的舞蹈,加之爆發力、控制力、表現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獨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不一定完全達標、但協調性(含節奏、韻律)感覺、情緒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體表現力者。
C.(70分-79分)
能獨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的能力,但舞蹈的表現力一般,身體運動素質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動能力及一定的節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體操、廣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動作不太協調,節拍感較差,又羞于動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動作不協調,毫無節拍感,不敢或不愿進行形體表演者,甚至有明顯的行為怪異。
(四)表演:按教師指定的題材,由學生做集體小品或生活練習,進行即興表演。
A.(180分以上)
審題準確、立意鮮明、構思嚴謹,表演時自然、真實,能夠投入到規定的情境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鮮明,具有良好的表演潛質。
B.(160分至179分)
審題準確、能夠投入到規定的情境之中,表演中有一定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具有一定的表演潛質。
C.(140分至159分)
審題基本準確,能夠基本完成表演任務,但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夠鮮明。
D.(120分至139分)
審題尚準確,尚能完成表演任務,塑造的人物形象不鮮明。
E.(80分-119分)
審題不準確,表演較為緊張,不能完成表演任務。
F.(1分-79分)
表演過于緊張,木訥,甚至有明顯的行為怪異,邏輯混亂。
六、考試方式與評分方法
每20名考生為一組。每個科目由5名評分教師(表演科目7名評分教師)組成評分小組,按考試評分標準,對參加考試的考生進行評分,在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為考生該科目成績。
七、考務管理
市統考試區設在上海戲劇學院華山路校區(華山路630號)內。考場由上海戲劇學院提供,考場工作人員以上海戲劇學院老師為主,其它招生院校教師為輔組成。
市統考準考證起訖號:1390001——139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