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寫作
該部分由A、B兩節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書面表達能力。共30分。
A節:
考生根據所給情景寫出約100詞(標點符號不計算在內)的應用性短文,包括私人和公務信函、備忘錄、報告等。
考生在答題卡2上作答。共10分。
B節:
考生根據提示信息寫出一篇160~200詞的短文(標點符號不計算在內)。提示信息的形式有主題句、寫作提綱、規定情景、圖、表等。考生在答題卡2上作答。共20分。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將英譯漢試題作為閱讀理解的一部分,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根據上下文準確理解概念或復雜結構并用漢語正確予以表達的能力。
考生應掌握下列語言知識和技能:
(一)語言知識
1. 語法知識
考生應能熟練地運用基本的語法知識。
本大綱沒有專門列出對語法知識的具體要求,其目的是鼓勵考生用聽、說、讀、寫的實踐代替單純的語法知識學習,以求考生在交際中能更準確、自如地運用語法知識。
2. 詞匯
考生應能掌握5 500左右的詞匯以及相關詞組(詳見附錄)。
除掌握詞匯的基本含義外,考生還應掌握詞匯之間的詞義關系,如同義詞、近義詞、反義詞等;掌握詞匯之間的搭配關系,如動詞與介詞、形容詞與介詞、形容詞與名詞等;掌握詞匯生成的基本知識,如詞源、詞根、詞綴等。
英語語言的演化是一個世界范圍內的動態發展過程,它受到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影響。這意味著需要對本大綱詞匯表不斷進行研究和定期的修訂。
此外,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英語統一考試是為非英語專業考生設置的??紤]到交際的需要,考生還應自行掌握與本人工作或專業相關的詞匯,以及涉及個人好惡、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詞匯。
(二)語言技能*
1. 閱讀
考生應能讀懂選自各類書籍和報刊的不同類型的文字材料(生詞量不超過所讀材料總詞匯量的3%),還應能讀懂與本人學習或工作有關的文獻資料、技術說明和產品介紹等。對所讀材料,考生應能:
1)理解主旨要義;
2)理解文中的具體信息;
3)理解文中的概念性含義;
4)進行有關的判斷、推理和引申;
5)根據上下文推測生詞的詞義;
6)理解文章的總體結構以及上下文之間的關系;
7)理解作者的意圖、觀點或態度;
8)區分論點和論據。
2. 寫作
考生應能寫不同類型的應用文,包括私人和公務信函、備忘錄、報告等,以及一般描述性、敘述性、說明性或議論性的文章。寫作時,考生應能:
1) 做到語法、拼寫、標點正確,用詞恰當;
2) 遵循文章的特定文體格式;
3) 合理組織文章結構,使其內容統一、連貫;
4) 根據寫作目的和特定讀者,恰當選用語域*。
*考生應能掌握的語言技能包括聽、說、讀、寫四種能力。但是由于聽力能力和口語能力的考查在復試中進行,因此這里只列出讀和寫兩種技能。
*指在書面和口語表達中根據不同的交際對象,所采用的話語方式,即正式、一般、非正式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