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學案在起始階段,比如我校的初一學生,因為他們在小學時,是老師講學生聽的教學方式下過來的。一開始為讓學生掌握學情,理清知識脈絡,明白知識的框架建構,給學生使用教師編寫好的學案是必要的,是適合的,是有價值的。但作為教師心中一定知道,這只是過渡、是磨合、是準備、是儲備、是提交的案例。隨著學生的熟悉,可以讓學生自己編寫導學案,讓學生比較師生間導學案的優劣,讓其快速發展。這是一種臨時性的輔助,絕不是教學中的必備。否則,只是教師教的一種稍微的進步,沒有改變老師主持課堂的本質。這樣對學生的獨立自主、潛能挖掘、性格健全是沒益處的。
沒有導學案,學生會編寫導學案,或根本不用導學案。學生把學習的權利、學習的自主、學習的方法、學習的規律逐漸形成自我的素質與能力。就像前面所論,當學生對學習有一種渴望、一種欲望、一種強烈的心愿,那么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才是最好的學習。我們不應該長期把導學案,即“寶典”列為讓學生遵循的有形的魔法。學習沒有金玉良言,學習沒有制勝法寶,學習沒有可套用的秘方絕學。學習是一種體驗,學習是一種感覺,學習是一種心靈的激動、感動、打動,學習是一種進入其中,其情也動,其意也切,其感也深,其悟也道的過程。學習不是一種強加,而是一種讓學習者進入過程,心領神會,讓自己的心理更加舒暢,心態更加平實,心靈更加感動。以學習為快樂,以學習為充實,以學習為幸福。只有如此,學習才會是一種愉悅,而不是一種任務,更不是一種負擔。
導學案由有到無,是學生學習成熟的一種標志。當學生愿學習、樂學習,會學習時,那么就意味著真正的從“讓我學”到“我要學”,然后到“要學我”。從心理上講導學案是讓完成的一種學習任務,是課堂上的過程、經歷,是學習的路線圖。由于課改的深入,學生從學習走向了一種追求,一種心靈的解放,一種神情的愉樂。那么不論是投入上還是感受上,都無可類比。讓學生成為學習的主人吧,因為學生渴望;讓學習成為學生一種的追求吧,因為他們命運所依;讓學習成為學生一種快樂吧,因為學生的身心發展會提升我們的國民素養。
從學生的心理、心態、心靈去研究我們的教學吧,因為只有“以人為本”才能遵循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讓學生更健康,讓祖國更強盛,讓民族更偉大,讓未來更美好!我們期待全國教育教學改革向縱深發展,還我們的學生一種自由、快樂、幸福的狀態。不聞不如聞之,聞之不如見之,見之不如知之,知之不如行之。學至于行而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