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招生辦)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十一大學科門類,有36個一級學科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250個二級學科專業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327個學科專業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2個,博士生導師1200余人,碩士生導師2400余人。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及考試方式
2012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6000名(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1500名),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約3600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約2400名,各培養單位招生人數將在錄取時根據國家下達的正式招生計劃和考試情況做適當調整。我校參加“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和“高層次人才強軍計劃”招生工作。“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主要面向西部12個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約70名(專業不限),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等特殊措施招收學生。“高層次人才強軍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60名。
考試方式有統考、聯考、推薦免試和單獨考試。
三、學習年限
(一)學術型研究生學習年限
1、外國語言文學學院法語專業、國際軟件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口腔醫學院學術型研究生繼續實行以2年制為基礎的彈性學制;
2、其他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學術型研究生學習年限為3年。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年限
1、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建筑學碩士、臨床醫學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年限為3年;
2、工商管理碩士、口腔醫學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年限為2—3年;
3、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年限為2年。
(三)碩士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取得國家英語(論壇)四級合格證書或英語四級成績報告單(成績在425分以上);
②在省級及以上學術雜志上發表過2篇屬于所報考的學科專業范圍的學術論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論文不少于1篇;
③通過8門以上相關專業本科主干課程的考試(需提供由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或由有關部門出具的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④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