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考試科目及代碼
音樂與舞蹈學 1302; 戲劇與影視學 1303
思想政治理論 101;英語一 201(俄語 202、日語 203);
業務課一 711;業務課二 511
(4)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報名時不填報導師信息,新生錄取后將采取導師和學生雙選的形式確定導師;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學考試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取消本年度報名資格。
(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現場確認時間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所有考生均須到天津音樂學院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出將取消錄取資格,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生資格審查
按有關規定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發現可疑學歷證書時,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我院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考試辦法
(一)考試時間、地點和科目:
1.初試:
(1)考試時間、地點:思想政治理論、外語考試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2012年1月7日進行考試,其他各科考試具體考試日程安排請在我院校園網上查詢,所有考試均在我院進行;
(2)考試科目:
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俄語、日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我院命題,詳細考試內容以簡章附件二公布內容為準。
2.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按教育部統一時間安排,考試在本院進行;